中國網山東4月3日訊 沂源縣法制辦以“民生社會建設要率先突破”為指導,以化解矛盾糾紛為工作重點,積極做實做好行政調解工作。
加強行政調解隊伍建設,解決“有人管事、有人辦事”問題。今年以來,各行政調解職能部門重新調整充實領導小組,確定了分管負責人和專兼職行政調解員,落實層層抓的責任制度。
完善行政調解工作制度,解決“辦什麼事、怎麼辦事”問題。出臺《沂源縣行政調解工作規定》《關於加強行政調解工作的意見》《關於加強行政調解工作的實施意見》,及時印發《沂源縣行政調解工作制度》《沂源縣行政調解年度培訓計劃》《沂源縣行政調解工作考核評分細則》《行政調解事項清單》,形成以“一個規定為引領,兩個意見為支撐,三個文件為主體,一個清單為基準”的制度體系。
加強督導,強化落實,解決“把事辦好”問題。建立了周調度—月例會—月考核--月通報制度。每月召開一次行政調解工作協調會議,集中研究各部門急難矛盾糾紛處理和工作開展中遇到的問題,同時對各部門當月行政調解工作進行點評,進一步夯實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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