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山東1月26日訊 行政調解是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的重要一環,是法治政府建設的主要任務和具體措施之一,淄博市淄川區注重形成解決矛盾糾紛的整體合力,探索建立區鎮村三級聯動行政調解工作格局,多措並舉推規範開展政調解工作。自2018年1月以來,全區累計辦理行政調解事項236件,行政調解案件的受理率和結案率分別達到100﹪和98﹪,維護了政府依法行政良好形象和社會穩定。
明確行政調解工作重點。該區履行行政調解工作領導小組工作職責,召開有行政調解職能部門單位負責人參加的行政調解工作推進會,印發《淄川區政府法制局關於做好2018年度行政調解工作的通知》(川府法發〔2018〕3號),確定行政調解工作“兩個全覆蓋、七個完善、一個提升、五個公開、應調盡調”的工作重點和工作目標,有效推進行政調解工作的開展。
暢通受理渠道,妥善化解行政爭議。有條件的鎮(辦、開發區)依託便民服務中心專門設立調解受理窗口,區人社局專門成立行政調解中心、區物價局將行政調解向基層延伸在部分鎮(辦)試點設立價格爭議調解室等,積極建立與人民調解、司法調解的協調配合和資訊溝通機制,不斷加強與人民法院、司法局、信訪局等部門單位的協調配合,同時借助仲裁調解、專業調解等各種資源和平臺優勢,實現優勢互補、資源共用。
強化制度保障。製作行政調解文書樣本,明確行政調解普通程式和一般程式法律文書,修改《淄川區行政調解考核細則》,進一步規範行政調解工作程式,各行政調解職能部門結合工作特點,制定工作方案,明確矛盾化解目標,規範、完善本單位開展行政調解的工作程式,確保行政調解工作依法、規範、有序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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