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山東1月24日訊 淄博市高青縣物價局全面梳理行政調解制度,從三個方面入手,進一步健全完善行政調解工作制度建設。
領導高度重視,切實加強行政調解力度。為充分發揮行政機構的調解作用,強化調解意識,履行調解職能,避免矛盾糾紛激化,營造和諧穩定的價費環境。高青縣物價局將此項工作列入黨組的議事日程,及時召開局黨委會,專題研究落實行政調解工作各項任務。按照有關政策、規定,對職權範圍內的特定矛盾糾紛進行調解,當調則調,調裁結合,及時解決問題,就地化解矛盾。對具有法律知識、專業知識、經驗豐富的調解人員採取鼓勵措施,充分發揮他們的工作能動性。
加大法律法規宣傳力度,普及價格法律法規。雙方由於對法律法規的不完全了解,各自為了自己的利益互不相讓,針鋒相對,針對此類情況,高青縣物價局行政調解員及時對雙方進行法制宣傳教育,讓當事人雙方根據法律法規的要求妥善解決矛盾。同時,充分利用3.15消費者保護權益日、依法行政宣傳日、普法宣傳日進行廣泛宣傳與價格有關的法律法規,發放行政調解明白紙。
加強情感溝通,切實發揮行政調解作用。調解中除運用法律法規的宣傳外,該物價局注重以情感人,以理服人,做好情感溝通,引導當事人雙方以和解的方式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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