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山東1月19日訊 為進一步規範行政調解程式,抓實行政調解工作,促進社會和諧穩定,淄博市博山區池上鎮整合資源,創新思路,推進調解工作制度化、規範化、高效化。
有法必依。堅持“以法為本”原則,注重從法律角度剖析矛盾糾紛,認清事實,分清責任,讓當事人明白自己的權益和責任。對在調解進程中違規、違法操作的調解員,依法依規追究其相應責任。有章可循。嚴格按照受理矛盾糾紛、調解員走訪調查、正式調解、達成協定、後續回訪、結案歸檔等七步程式進行調解。在調解進程中,明確告知雙方當事人及各方參與者的權利和義務。有跡可查。將調解的每一步程式都做好相關的書面記錄,尤其是保管好雙方當事人提供的證據材料和收集的調查記錄,及時上報擬定好的規範調解卷宗。
同時,堅持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和司法調解三種調解方式互相協調配合,做到無縫銜接,搞好資源整合,形成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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