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山東1月16日訊 為進一步發揮行政調解維護社會和諧穩定“防火牆”作用,提升解決基層矛盾衝突效率,淄博市博山區源泉鎮在行政調解中強化“法理”、“道理”、“情理”調處,産生了良好的社會效果。
注重法律教化,以“法理”管人。源泉鎮吸納各村法律顧問充實行政調解隊伍,在調解工作中突出事實依據和法律準繩,以理服人,依法調解,不斷提升基層行政調節的公平公正性。
注重社會幫教,用“道理”服人。建立專業行政調解人員為主體的調解幫教團,堅持小事、瑣事、細事調解以理為先、以禮相待,通過勸説、幫教消除雙方隔閡,化解矛盾。
注重親情感化,以“情理”感人。針對農村矛盾糾紛特點,源泉鎮成立了德高望重老人、村幹部、退休老教師等為成員的村級調解委員會,充分運用人情、親情,拉近當事雙方的距離,用“情”調解,用“心”化解,提升了矛盾調處成功率。
評論:我要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