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山東5月7日訊 淄博市煤炭局嚴格執行行政處罰裁量基準制度,規範執法精準用權,依法行政不枉不縱。
制定裁量標準做到細。全面梳理與煤炭管理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中有裁量幅度的行政執法條款,科學合理地予以細化量化,明確裁量基準並向社會公示。對裁量標準實施動態管理,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調整情況及煤炭管理工作實際,對裁量基準適時調整並公示,做到既合法合規又合乎實際。
執行裁量標準做到實。嚴格執行業已公開的裁量標準,向管理對象做好普法宣傳和解釋工作。日前,我們在執法過程中發現某企業購買的8批次煤炭均未進行抽樣檢測,根據《淄博市煤炭清潔利用監督管理條例》相關規定應處一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同時根據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細化標準,未抽樣檢測5-10批次的處罰款三千元,綜合考慮,對該企業做出罰款三千元的行政處罰決定,企業誠懇接受,執法效果良好。
監督裁量標準做到嚴。市煤炭局對行政處罰決定進行法制審核時,將處罰裁量幅度作為重點內容進行認真研究和嚴格把關,執法人員出示相關證據、説明法律依據,法制科室對裁量權執行情況進行嚴格審核,確保裁量幅度和違法事實相一致,打擊違法行為與維護法律權威相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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