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煙殼是從老家收購的。我們在磨制胡辣湯料時把大煙殼添加進去,磨成粉末後做成湯。”范某説。
更讓人詫異的是,就在食藥部門的執法人員到店裏取樣抽查後,韓某等人依然是我行我素,繼續使用添加有大煙殼的湯料熬製胡辣湯。韓某離開後,便由其兒子小韓負責在磨制胡辣湯料時添加大煙殼。
在范某等人的住處,警方從一個編織袋中發現了剩餘的罌粟殼,共328.6克。
一家三口均獲刑 處罰金共3萬元
今年2月15日,韓某向公安機關投案。
3月22日,二七區檢察院以韓某等3人涉嫌生産、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向法院提起公訴。
法院一審認為,被告人韓某等3人在生産的食品中摻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並予以銷售,其行為已構成生産、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且3名被告人係共同犯罪,均起主要作用。據此,法院以構成生産、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分別判處韓某等3人有期徒刑一年,並分別處罰金人民幣1萬元。涉案查扣的328.6克罌粟殼被依法收繳並予以銷毀。
初審編輯 楊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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