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看案件受理至今,時間馬上一年了。對於紀元及家屬來説,特別希望法院儘快給一個公正的判決。紀元的父親多次找到法院,問案件何時可以判決,但都沒有一個準確的答覆。上個月,他還給負責此案的法官打過電話,“他的原話就是‘合議庭已經開過會了,結論已經出來了,還沒有形成文’。我就問書面的裁定六月底能不能出來,他説差不多。但是這都到7月了,沒有出來。”
根據我國《行政訴訟法》,一審案件的審理期限是六個月,二審的審理期限是三個月。紀元起訴徐州市人社局,目前處於一審階段,至今沒有判決,已經屬於超期審理。鄭州大學法學院副教授楊會永認為,此案涉及的事實並不複雜,並無超期審理的必要,“超期審理,肯定明確這是違反行政訴訟法的審理期限的。因為審理期限一審是六個月,除非得到省高院的批准,否則就必須在六個月審結。如果審結不了,又沒有高法批准延長的話,肯定法院是負有責任的。”
而對於紀元案件中遇到的中止審理,楊會永認為,中止審理的理由也許並不充分。而且,如果需要中止審理,也必須要給當事人下達書面裁定,“行政訴訟法規定的中止審理的情形,最主要的是這個案件需要查清一個問題,而這個問題需要通過其他訴訟程式來解決。但這個案件,本身不涉及需要另行訴訟的新問題,我認為可能中止審理的理由不存在。”
那麼,為什麼紀元及家屬沒有收到來自法院關於中止審理的書面裁定呢?徐州鐵路運輸法院對這起案件超期審理的理由是什麼?記者今天聯繫徐州鐵路運輸法院政治處,截止發稿前,尚未得到回復。
不少網友留言稱,這件事情涉及的事實並不複雜,為何當地的調查結論至今未對外公佈?記者多次聯繫徐州市委宣傳部及徐州市人社局宣傳處,相關負責人不是稱在開會,就是不接電話,不回短信。徐州市委宣傳部副部長張汝昌讓記者聯繫人社局,人社局宣傳處處長謝輝又讓聯繫宣傳部。
初審編輯 楊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