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在當地支援團體的調解下,用工單位支付了邱玉花和余洪秀每人500萬日元,約合人民幣30萬元。但律師發現,在邱玉花和余洪秀的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三四百日元時薪,是當地最低時薪標準的大約一半,這違反了日本勞動法的最低時薪要求。
儘管明顯違法,但對於像研修生這樣的日本社會制度的頑疾,日本的勞動監督機構也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石原縫製服裝廠社長 石原幸史:如果沒人去告發,勞動監督署不會調查。雖然有時他們接到舉報電話或聽到傳言,會派人過來看一下。我個人認為,他們就算知道情況,但只要沒出問題,就不會去追究。
最終,用工單位以當地最低時薪標準,確認邱玉花、余洪秀的3年工資總額為每人1100多萬日元(約合人民幣70萬元),也就是説還分別拖欠每人600多萬日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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