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女士夫婦堅定地點點頭,兒子也很爽快,瀟灑地提筆簽下了名字。按他的話説,反正房子是爸媽給,拿回去也沒關係,説不得以後還是我的。不過,這筆稅得讓爸爸媽媽交。
手續辦完,李女士同丈夫相視苦笑,哎,原是為了避遺産稅的,如今反倒多貼了幾十萬的稅,怎麼能不鬱悶。
浙江浙聯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戴和平説,這件事情,還好兒子不在意父母把房子拿回去,當年買房是直接登記在兒子名下,那麼兒子就是不動産的所有權人,如果兒子不願意,父母還拿不回房産。
現在房産要從兒子名下轉移到父母名下,有兩種方式,贈與和買賣,贈與大約要交3%的稅,以後父母倆如果要把這套房産出售的話,還要交個人所得稅。如果買賣的話,算起來大約2.5%的稅費,但是如果父母名下還有其他房産,那麼就會受制于限購令。所以,父母把房子登記在子女名下,真要三思。
初審編輯 楊迪
評論:我要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