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要求,按照普職大體相當安排高中階段招生計劃。普通高中與中等職業教育發展不協調的地方,要調整計劃安排,提高中等職業教育招生比例;實行優質普通高中招生名額合理分配到區域內初中的辦法,細化招生名額適當向農村初中傾斜的辦法和比例;落實和完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當地參加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的政策措施,積極支援和鼓勵高中階段學校招收殘疾學生,完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保障弱勢群體平等接受高中階段教育機會。繼續做好新疆、西藏內職班招生工作。(記者 張爍)
初審編輯 劉路路
評論:我要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