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課價格大多在10-30元之間
“平時考勤、課上成績能佔到期末總成績的30%,如果這30%的成績沒了,這一科基本也就挂了。”山東師範大學的小王説,“我們專業實踐性很強,但是公共課這邊還不允許請假實習,缺勤三次直接挂科,實習和公共課衝突時還是比較傾向去實習,反正公共課最後劃劃重點都能過,實習就關係到未來就業了,找人替課也是沒有辦法。”
正在尋找端午節前、節後替課同學的齊同學告訴記者,“小長假就三天時間,出去玩時間來不及,公共課最多就是點個名,找人替課很方便,出去玩也沒有了後顧之憂。”
高校老師建議加強學生誠信教育,嚴懲替課行為
針對大學生中有人花錢雇人替課的情況,山東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副院長孫世明認為,這是一種不誠信的表現,“聽課是學生的天職,如果學習中出現必須親自處理的緊急事情,學生完全可以請假。”
同時,孫世明認為這也是一種腐敗的表現,必須加以批判和抑制。“雖然問題看似不大,但是這既是學生和被雇傭者的道德決堤,也會對學校的聲譽和長遠發展,甚至社會風氣造成極大地傷害。”孫世明強調説,如果隨意任由這種現象蔓延,那麼它所帶來的衝擊將貽害無窮。
孫世明告訴記者,由於這種現象目前還主要是個案,很多高校對於這種現象還沒有明確的處理規定。“未雨綢繆是學校管理者必須具有的思維傾向。”因此,孫世明建議,高校除安排專人進行甄別和篩查外,必須加強學生誠信教育,從源頭上防範這種現象的露頭。
“各高校還應儘快出臺相應處罰措施,處罰力度應不低於同等性質的考試作弊。”孫世明説,在正式規定出臺前,可以先參照以往相應規定,對違紀學生和被雇者嚴處,甚至可以將其開除,並計入誠信檔案。
此外,孫世明還建議,對於執行不力或對這種現象置之不理的教師和行政管理人員,學校應給予警告和嚴重警告處分。
初審編輯 劉路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