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日前下發《關於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部分特殊類型招生工作的通知》,對高校保送生等4項特殊類型招生工作進行規範。通知要求,從2020年起,所有高校停止省級優秀學生保送生招生。
通知明確了高校保送生招生的保送資格條件。根據教育部等有關部門規定,2017年,省級優秀學生、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國家集訓隊成員、部分外國語中學推薦優秀學生、公安英烈子女、退役運動員等5類人員仍具備高校保送資格。高校均可以從上述5類人員中招收保送生,其中公安英烈子女按有關規定只能保送至公安類院校。按照中央有關要求,為進一步清理和規範保送生項目,對2017年秋季及以後進入高中階段一年級的學生,將取消省級優秀學生保送資格條件,2020年起所有高校停止省級優秀學生保送生招生;有關外國語中學推薦保送生限額將逐步減少,高校要安排外國語言文學類專業招收外國語中學推薦保送生,並向國家“一帶一路”戰略發展所需非通用語種專業傾斜。
保送錄取程式:具備保送資格的考生應向有關學校或部門提出保送申請,提交綜合素質檔案,經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考試招生機構、有關部門及考生所在中學審核確認並通過多級公示後,參加有關高校組織的保送生綜合考核。高校根據綜合考核成績和學校選拔要求,確定擬錄取保送生名單並進行公示,未經公示的考生不得被錄取。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及有關部門應按照相關職責分工,加強對本單位負責的保送資格名單進行審核、公示,並對審核結果負責。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應于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前,對擬錄取保送生資訊進行審核確認,辦理錄取手續。已確認保送錄取的學生不再參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錄取。
保送工作管理:有關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應在本單位網站公佈省級優秀學生評選辦法、公示獲評的省級優秀學生基本資訊及事跡材料。嚴禁高校以保送生招生形式將外國語中學推薦保送的學生錄取或調整到非外語類專業。逐步調整優秀運動員保送錄取辦法,鼓勵運動員發揮專長,2018年起符合條件的運動員可保送至高校體育學類本科專業;如運動員申請就讀其他專業,應參加國家體育總局統一組織的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單獨招生文化課考試,由高校自主劃定文化課錄取分數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