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廣告公司老闆處斂財
儘管一切都是虛擬的,丁鑫卻曾經堅信,他找到了一條通向光榮與夢想的金光大道。不過隨著在遊戲中不斷投入,和很多人一樣,他發現,金錢鑄就的,其實是通往牢獄之路。
“常州惡棍”身上一把大刀可能需要10萬元到100萬元,而他每月幾千元的工資,根本無法維持他的高消費。
丁鑫的銀行帳單顯示,父母每年給他的零花錢超過200萬元。
檢察機關向開發運營《征途2》的巨人網路集團有限公司調查取證時發現,在3年的時間裏,丁鑫在遊戲中花費1500萬元。這個數字不僅讓辦案人員感到吃驚,也讓當時巨人網路公司統計數據的工作人員驚呼不已。事實上,這還不包括他和別的玩傢俬底下交易裝備的金額。
所以,在工資和父母給的零花錢之外,丁鑫還要另外籌錢,才能滿足其玩遊戲的需求。於是,他在跟自己職權相關的廣告公司老闆身上打主意。
有一次,他看一位肖姓老闆的新款電腦不錯,當場指令肖姓老闆給他兒子買一款“一模一樣”的電腦。還有某老闆去丁鑫辦公室求業務,丁鑫直接打開其皮包,將裏面放的幾千元拿走,僅剩下一兩百元零錢。
“次數多了,連我們自己都不清楚丁鑫總共拿了多少錢。”一位老闆説。
有一天深夜,由於丁鑫一直未交電費,導致停電打不成網遊。丁鑫打電話讓某老闆立即去充電,那位老闆説,我都睡了,明天一早去行不行?丁鑫大聲喊道,現在就去!那位老闆只好深夜開車去充值。
儘管如此,當地許多戶外廣告公司老闆依然跟他套近乎。他們看中了丁鑫手中的權力,當地所有戶外廣告的“戶外廣告設置許可證”,發放許可權都由丁鑫一手掌握。
在城區戶外廣告位置稀缺的情況下,誰能拿到戶外廣告施工證、戶外廣告設置許可證這兩個證,誰就能在城區範圍內設置戶外廣告,可謂“一證千金”。
有一次,丁鑫發短信向一家廣告公司老闆借10萬元,要求立刻打到他的銀行賬號上,對方稍微有些遲疑,丁鑫就在電話裏説:“我借錢是給母親辦養老保險,你這樣讓我怎麼面對我的母親?”雖然這位老闆知道他在撒謊,也只能借錢給他。
常州市檢察機關向多名廣告公司老闆取證後得知,丁鑫先後10次向星靈廣告公司老闆吳某索取賄賂47萬元,5次向天宇廣告公司老闆劉某索取賄賂23萬元……
2011年至2013年,丁鑫向相關業務單位共計索取賄賂高達456萬元,那也正是丁鑫在《征途2》全區決賽三連冠的巔峰時期。
虛開發票貪污公款
2013年,在“常州惡棍”的所有裝備達到頂級之後,丁鑫時常發出“無星可砸真寂寞”的感嘆。
隨後,丁鑫又在遊戲中找到新目標,他開始打造新的頂級角色,繼“常州惡棍”之後,丁鑫控制的“常州大老虎”“惡棍不惡”兩個角色,出現在《征途2》遊戲之中。丁鑫不斷投入,提升新角色的等級。
如此迴圈往復,這款網路遊戲成為丁鑫金錢支出的“無底洞”。父母的鉅額貼補、廣告老闆的“借款”,依然不能滿足他在遊戲中的大筆投入。
當時正是常州創建文明城市進行公益廣告宣傳的關鍵時期,丁鑫又從中發現“商機”。多個廣告位上設置的廣告,需要由當地廣告公司製作,而他負責向各個廣告公司支付相關費用,他發現用虛開發票的辦法可以從中貪污公款。最多的一次,丁鑫要求某廣告公司一次性為其虛開22萬元發票,並製作了蓋有城管局廣告科印章的虛假工程合同,到城管部門的賬戶結算,然後從廣告公司拿到了22萬元。
為了避免産生嫌疑,他還註冊了一個皮包公司,利用職務便利,將城管局的廣告牌無償給這個皮包公司使用,再轉租給其他廣告公司牟利。
他還將城管局收取的廣告管理費裝進自己口袋。常州某廣告公司老闆為了一處廣告牌設置許可證,向丁鑫現場交納5萬元管理費。公司為了做賬多次向丁鑫索要發票,被逼急了的丁鑫反問,“許可證都給你們了,還要發票幹嗎”。
後來,這家廣告公司從其他公司了解到,拿不到發票的不僅他們一家。
經檢察機關查明,不到3年的時間裏,丁鑫先後26次通過廣告公司虛開業務發票、製作虛假合同、收取廣告管理費等方式,騙取公款240萬餘元,個人實得221萬餘元。
2013年年底,當丁鑫在《征途2》第3次獲得全區冠軍時,當地檢察院反貪局接到一封只有一句話的舉報信:丁鑫有經濟問題。
該院反貪人員迅速組織警力展開週邊秘密摸底調查,包括丁鑫的工作、生活、婚姻家庭等情況,而有所警覺的丁鑫卻在這個時候消失了,連同證明他在遊戲中輝煌一時的3個角色也在《征途2》中銷聲匿跡。
至於是何人舉報,案發後,在《征途2》的其他玩家中有一個傳言,稱“常州惡棍”在遊戲中曾經跟某指揮玩家鬧翻,後來該玩家表示要在現實中舉報惡棍。這個時間與檢察院收到舉報信的時間正好契合。
2014年元旦剛過,丁鑫來到紀委,坐在工作人員面前,拒絕承認錯誤。面對檢察院辦案人員的訊問,他還故作體諒地表示,“之所以選擇在1月4日過來,是為了讓你們好好過個元旦”。
2014年1月6日,常州某區檢察院對犯罪嫌疑人丁鑫刑事拘留。
2015年6月,常州市某區法院對該案作出一審判決,認定丁鑫犯貪污罪和受賄罪,兩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8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産100萬元。今年6月,根據刑法修正案(九)及相關司法解釋,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進行了終審改判,丁鑫最終獲有期徒刑13年。
初審編輯 高聰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