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濟南市政府印發《關於完善城鎮住房保障家庭租賃補貼保障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進一步完善濟南的住房保障制度,推動住房保障方式逐步向以租賃住房補貼為主轉變。符合條件的家庭在租賃住房時,每平方米每月最高可獲15元補貼。
每人平均住房面積低於10平可申請租賃住房補貼
哪些居民能夠申請租賃住房補貼?《通知》作出了明確規定。從區域上和收入水準方面來看,具有歷下區、市中區、槐蔭區、天橋區、歷城區、長清區(以下簡稱市內六區,濟南高新區、市南部山區代管區域除外)居民戶籍(仍保留承包地、宅基地的除外),家庭年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低於濟南上年度城市居民家庭年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60%(含),且在市內六區、濟南高新區及市南部山區無住房或家庭每人平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10平方米(含)的家庭可以申請。
如果是單身家庭,申請人應年滿35周歲並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年可支配收入低於濟南上年度城市居民家庭年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60%(含),且在市內六區、濟南高新區及市南部山區無住房。需要注意的是,已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拆遷已享受最低套型面積標準待遇和正在享受公共租賃住房的家庭,不可申請租賃住房補貼。
以下住房認定為申請家庭住房:擁有合法産權的住房(含宅基地住房);承租的公有住房;已辦理預售備案的住房;已簽訂拆遷安置協議但未回遷的住房;已轉移或享受貨幣拆遷政策未滿3年的住房(申請家庭成員因患重大疾病造成經濟條件特別困難而出售房産未滿3年的,不受此條款限制);單獨居住的父母或子女住房;其他實際取得的住房。
住房補貼保障面積為家庭每人平均20平方米
據了解,租賃住房補貼保障面積為家庭每人平均住房建築面積20平方米,每戶家庭保障面積上限為建築面積60平方米。
在具體補貼標準方面,在歷下區、市中區、槐蔭區、天橋區、歷城區,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補貼15元;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年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低於10000元(含)的家庭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補貼13元;年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在10000元(不含)至17824元(含)之間的家庭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補貼11元;年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高於17824元(不含)低於濟南市上年度城市居民家庭年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60%(含)的家庭每人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補貼9元。
濟南市開工最早的保障性安居工程——西蔣峪公租房項目。(資料片)
補貼每年申請一次,弄虛作假五年內不得再申請
記者了解到,如果想要申請補貼,申請家庭需要持承租住房的不動産權證或其他房屋權屬證明、租賃合同(租賃住房所在地街道辦事處確認蓋章)、租賃發票或房屋租賃主管部門備案的證明材料、申請家庭授權書和承諾書、戶口簿、申請家庭成員身份證等相關要件,到戶籍所在區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區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初審合格的,報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核準。經審核符合條件的申請家庭按程式予以公示,公示無異議的,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門與申請家庭簽訂租賃住房補貼協議。
租賃住房補貼每年度申請一次,按季度發放。每年12月25日前完成本年度租賃住房補貼核發工作。保障年度內每季度發放租賃住房補貼時,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應對保障家庭住房情況進行復核。保障家庭應于每個保障年度到期前一個月,向戶籍所在區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提出新一年度租賃住房補貼申請。如果新申請租賃住房補貼或季度復核時,發現隱瞞家庭情況提供虛假材料等以不正當手段騙取租賃住房補貼的,將會取消其住房保障資格,終止發放租賃住房補貼,申請人5年內不得再次申請住房保障。
通知同時要求,平陰縣、濟陽縣、商河縣以及章丘區、濟南高新區、市南部山區可參照本通知要求,自行確定補貼保障政策,做好租賃住房補貼發放工作。通知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