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有市民在濟南房管局辦公大廳發現一則通知,通知內容顯示,為更好地落實限購政策,保持房地産市場持續平穩健康發展,自3月23日起,在本市限購區域內非直系親屬間辦理不動産份額贈與後,再進行份額買賣的,將按限購政策執行。
仔細來看,這則通知上並沒有標注落款單位及相關單位公章,為了核實政策的真實性,鳳凰房産濟南站撥打了12345市民服務熱線進行核實,25日相關工作人員做出回復並肯定了這則通知的真實性,表示這項規定的確是從23日開始正式執行,市民在房産大廳辦理相關業務時會有工作人員進行告知。
對於這則敬告的內容,預計不少市民會存在一定的疑問,究竟什麼是不動産份額贈與,份額買賣與限購政策又有怎樣的聯繫呢?實質上,這則通知主要是為了規範目前二手房交易存在的相關問題。
眾所週知,自去年10月濟南重啟限購之後,在濟購房的外地人需要連續繳納兩年社保,已有兩套住房的本地人禁止購房,這樣一來就有相當一部分不符合條件的購房者被擋在了門外。然而,據了解,目前市場交易尤其是二手房交易中還存在這樣一種現象,有些人利用之前限購政策存在的一些“邏輯漏洞”,即限購整套房而非房産份額,再加上物權法中“按份共有的共有人對該房産有優先購買權”等規定,便能擺脫限購束縛,即使不符合購房條件仍然可以購買房子。
簡單舉個例子來説,甲乙雙方分別為賣方和買方,甲想將自己價值100萬元的房子賣給乙,但由於限購政策,乙並不符合購房要求(乙的身份可能是外地人且未交足兩年社保,又可能是已有兩套住房的本地人),所以按照正常流程兩人不能進行房産交易。
但為了完成此次購房交易,甲乙雙方先簽訂一份“陰合同”,書面或口頭約定該套房子的實際成交價格為100萬元;接著便著手簽訂“陽合同”。據相關法律專家的解釋,有這樣一種可能,甲首先會將該套房産的少量份額贈送給乙,(按照我國稅法,房産贈送需要交納一定的稅費,約為贈送房産份額總價值的20%,因此甲可能會按照最低比例標準進行贈送)。比如,甲可能將房産的1%的份額贈送給乙,乙便會以1萬元為基數繳納2000元的稅費。這樣一來,兩人便成為該套房産的共有人。之後,兩人可再進行剩餘部分(即剩餘99%)的房産份額交易;按照之前的限購政策,限制購買的房産屬性是整套房産而非房産份額,因此甲乙雙方如果進行99%的份額交易則不會違反目前的限購政策。另外,通常情況下,若雙方同為一套房産的共有人,則其中一方擁有對該套房産的優先購買權,因此,甲便能合理地將99%的房産份額出售給乙。
由此來看,在此項補充未出臺之前,即使沒有購房資格的市民,也可能會通過該方法成功購房,而這些人實際上是利用了目前限購政策的邏輯漏洞,即房産份額的交易不屬於整套房交易,則不受限購政策的影響。
如今,境況便不同了。此項補充規定出臺之後,即使甲將房産份額贈送給乙,之後的交易部分還是會先考察乙的購房資格。如果乙屬於被限購的人群,便不能進行此次房産份額的交易。
深究一下就會發現,當初的限購政策似乎沒有將份額交易納入限購範圍,而僅僅將整套房作為限購對象,這才使得一些購房者鑽了政策的“空子”。此項政策一齣,很多炒房者的意圖便能被有效遏制,從而規範了二手房交易市場的秩序。
另外,我們經常發現,在重啟限購之初,市面上流傳著很多的小道消息,聲稱可以幫忙辦理集體戶口落戶或者幫忙補繳社保躲過限購,但目前來看,這些“路子”幾乎都已行不通了。由此可見,濟南的限購政策正在不斷完善,也體現了濟南遏制房價快速上漲的信心與決心。從全國範圍看,近期成都廈門等多個城市紛紛加入限購加碼大軍,而北京也再不斷升級限購政策,利用”假離婚”規避限購的道路已經徹底被堵死,這些新政的出臺足以説明政府調控樓市的決心。
最後,鳳凰房産想提醒廣大購房者,在如今較為嚴厲的樓市政策下,最好能夠按照相關規定購房,切不可聽信小道消息,鋌而走險。那些暫時被“限”的人們最好不要過於焦急,可利用這段時間觀望一下濟南市場,耐心等待“上車”時機到來;而已經滿足購房條件的可在充分考察之後適時出手,選擇最適合自己的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