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侶買房9年沒拿到房:如今孩子都上幼兒園了

2017-03-16 09:40:09 來源:大眾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高靜 字號:T|T
摘要】市民許先生在大學城某樓盤看上一套房子,銷售人員讓他先交5萬元訂金,並稱不買房子就退,但現在許先生不買房了,對方卻不退錢。江女士則投訴,2011年她在璧山區綠城上島買了一套房,開發商在她購買後又把房子拿去抵押,導致她一直都沒有拿到房産證。

  原標題:情侶買房9年沒接到房 現在娃兒都上幼兒園了

  又是一年3·15,重慶樓市中房産消費糾紛情況怎樣,哪些問題較為突出?今天,我們走進重慶晨報966966公眾服務中心,一起來梳理市民房地産投訴,了解消費糾紛熱點問題。

  從去年3月到目前,重慶晨報966966熱線共有效登記108個涉及房産糾紛的投訴。其中,訂金不退、房屋品質問題、不能按時交房、拖延辦理權證等問題表現突出。此外,售後交房不對板、學區房配套落空、所購房屋被抵押、物業管理混亂、合同糾紛、霸王條款等也在投訴中佔了相當大的比重。

  訂金問題 退錢時“熱臉變冷臉”

  開發商拖欠訂金、團購費,是消費者購房反映較多的問題。通常購房者在繳納訂金或團購費時,開發商無比熱情,通常承諾購房者如果不買房,所收費用將退還。然而,一旦購房者決定不買,想把這筆錢要回來,往往比“登天”還難。

  市民許先生在大學城某樓盤看上一套房子,銷售人員讓他先交5萬元訂金,並稱不買房子就退,但現在許先生不買房了,對方卻不退錢。另一位在南岸茶園某項目購房的客戶反映,自己當時繳納了1.5萬元訂金,協議上明確寫著如果不購房將退還這筆錢,但到了退錢時,開發商卻説要找當時賣房的仲介人員退,而該仲介人員則提出,須先支付2000元才能退。

  交房拖延 有的9年還沒拿到房

  重慶樓市曾有一件真事,兩個小青年買了某樓盤一套房,準備接房就結婚,沒想到開發商一直拖起,直到小兩口的孩子上幼兒園了都沒接到房。開發商不能按時交房,已成為購房糾紛中突出的問題,有的時間還很長。市民遊女士反映,她在秀山時代帝都買了一套房,已經9年了還沒有接到房。

  在這些不按時交房的糾紛案例中,企業資金鏈斷裂、開發商跑路的情況並不鮮見。冉先生在某溫泉樓盤購買了一套房,本該去年底交房,但開發商説由於資金鏈斷裂,沒錢繼續修了,只能無限期延遲交房。

  拖延辦證也是市民反映的突出問題。璧山某樓盤的業主反映,該項目在2015年10月份接房,直到目前都沒有辦到房産證,“我們問過開發商,對方説他們挪用了大修基金,由於沒有將這筆費用交到當地房管局,所以辦不到房産證。”

  房屋品質 墻壁上竟長“蘑菇”

  房屋品質也是購房者投訴得比較多的,主要體現在房屋裂縫、墻面地面滲水、裝修品質等方面。鍾先生反映他在江北鴻恩寺某樓盤買了一套房子,接房後發現存在很多問題,墻壁上起泡、發黴,甚至長了“蘑菇”。物管整改過,還是沒有解決問題,“蘑菇”照樣長。

  暗箱操作 開發商擅自抵押已售房

  有購房者反映,有開發商隱瞞房屋抵押事實,違規出售抵押房屋。一位市民投訴,他在沙坪壩區西永某樓盤買了一套房,當時繳納了2萬元訂金,銷售人員沒有告訴他這套房子正處於抵押中,屬於限制銷售的房産,結果無法簽合同。

  江女士則投訴,2011年她在璧山區綠城上島買了一套房,開發商在她購買後又把房子拿去抵押,導致她一直都沒有拿到房産證。

  學區房陷阱 入讀名校本部成空

  一些樓盤打擦邊球,宣傳“學區房”,但實際上不是那麼回事。黃先生投訴,他在渝北某樓盤定了一套房,當時開發商承諾買房就有八中的讀書指標,結果去教委了解才發現,該項目並沒有八中的讀書指標,現在定金也退不了。

  另一位市民也投訴,他在某樓盤看房時工作人員説買房可以入讀名校本部,於是他就交了定金,結果當晚工作人員告知只能入讀該名校管理的其他學校,最惡劣的是,工作人員完全不承認之前説的是入讀名校本部。

  合同糾紛 補充條款只利於開發商

  在投訴中,涉及購房合同糾紛的也不少,比如合同欺詐、霸王條款等。楊先生反映,他在秀山一房地産公司買了一套商品房,簽了購房合同,因為資金問題,開發商將項目賣給了另外一家公司,而這家公司卻不認這份購房合同。

  張女士反映,她在某樓盤交了定金準備買房,“在簽合同時發現,補充協議合同上有很多霸王條款,比如國家允許交房時房屋面積誤差在3%以內,而他們的補充協議上卻寫著無論面積誤差多少,買方都不能退房。”

  貨不對板 宣傳的配套設施沒見著

  開發商賣房時的宣傳和交房的情況對不上,這種現象也十分常見。在消費者投訴的案例中,一些樓盤在銷售時宣傳的森林公園、健身器材、環境配套等,交房時都未兌現。

  一位在大渡口某大型樓盤購房的市民反映,接房時才發現樓盤附近有一處大型垃圾處理站。另外一位市民則投訴,他接房時竟發現他家的陽臺和鄰居家的陽臺是互通的。

  物管混亂 有糾紛竟向業主噴辣椒水

  唐先生反映,他2011年在江北區某小區買了一套房子和一個車位,幾年來一直沒有入住,有一次他發現物業公司把他的車位出租了,而且幾年來一直收取他的車位管理費,“當時物管公司承認確有此事,後來又不承認有此事,只承認在管理上有疏忽,我覺得很氣憤。”

  一旦與物業發生糾紛,有的開發商不能理性解決糾紛,反而激化矛盾。重慶科技學校的一位老師反映,他住在沙坪壩覃家崗某樓盤,業主因為車庫收費問題和開發商爭執,“對方竟拉了一車人過來向業主噴辣椒水,結果驚動了當地派出所。”

  上游新聞-重慶晨報記者 尚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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