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預售、現售的住宅及公寓均需進行價格管理

2017-01-20 11:15:01 來源:中國新聞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高靜 字號:T|T
摘要】1.對於已批預售的商品住房和商務公寓項目轉現售的,套房備案價格仍按預售申報價格確認,備案價格繼續通過系統對外公示。目前,深圳市規土委正在和市價格主管部門協商商品房現售價格備案事宜,在未明確相關程式之前暫不要求企業辦理商品房現售價格備案手續。

    深圳預售、現售的住宅及公寓均需進行價格管理

    預售申報均價不得明顯高於周邊在售項目均價

    文/廣州日報記者肖陸軍

    昨日,深圳市規土委公佈了《商品住房和商務公寓預、現售價格管理操作細則》(以下簡稱《操作細則》)。《操作細則》明確深圳商品房和公寓申報預售均價不得明顯高於周邊在售項目均價,被業界解讀為新版“限價令”,利於深圳樓市長期穩定健康發展。

    去年10月4日,為貫徹落實國家對房地産市場調控要求,深圳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了市規劃國土委等七部門《關於進一步促進我市房地産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後簡稱《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府辦〔2016〕28號)。《若干措施》就是業界俗稱的“深八條”。

    據深圳市規土委相關負責人表示,《若干措施》第五條為“關於加強商品住房和商務公寓項目銷售價格管理”的有關規定,據此,深圳市規土委起草了《操作細則》。

    該《操作細則》是深圳市規土委落實深府辦[2016]28號文,建立房地産宏觀調控長效機制的重要舉措之一,有利於促進深圳房地産市場健康穩定發展,防止房價大起大落。

    【預售】

    住宅和公寓申報均價不得明顯高於周邊在售項目均價

    《操作細則》對商品住房和商務公寓預售價格管理進行了明確。深圳建立商品住房和商務公寓預售審批預審查制度。深圳市規土委各管理局在受理商品房預售申請之前,需對擬申請辦理預售的商品住房和商務公寓項目資料進行前期審查,對項目的申報價格進行合理指導。

    按照《若干措施》的相關規定,擬申請預售項目屬首次申請預售的,其戶型(按建築面積小于90平方米、90~144平方米、大於144平方米三種類型計,以下同)申報均價不得明顯高於周邊同類同戶型在售項目的銷售均價,周邊無同類在售項目參考的,可參照周邊同類二手房價格;擬申請預售項目屬分期開發再次申請預售的,其戶型申報均價不得高於本項目前一期實際銷售價格,如前一期銷售的項目無同類戶型或價格明顯低於當前市場平均價格的,可參照周邊同類同戶型在售項目的銷售均價。

    下調備案價格也需有度有節奏開展

    深圳完善預售價格備案和備案變更制度。預售價格備案仍按當前操作的程式辦理,規土委旗下各管理局在辦理預售審批後由市價格主管部門辦理價格備案。按照《若干措施》有關規定,市價格主管部門不再辦理商品住房和商務公寓項目上調備案價格的變更手續,各管理局不再辦理相應上調價格系統數據修改的有關手續,下調備案價格也需有度有節奏開展,不得短期內大幅度下調,防止房價大起大落。

    【現售】

    商品房和公寓轉現售備案價格仍需對外公示

    《操作細則》對商品住房和商務公寓現售價格管理進行了明確,要求做好商品住房和商務公寓現售價格指導。

    1.對於已批預售的商品住房和商務公寓項目轉現售的,套房備案價格仍按預售申報價格確認,備案價格繼續通過系統對外公示。

    2.對於未辦理預售直接辦理現售的商品住房和商務公寓項目,登記中心要在項目辦理不動産權首次登記和分證變更登記之後,告知開發企業攜帶項目不動産權證書和分戶表等材料並至少以棟為單位到項目轄區管理局申請辦理現售價格指導手續(具體標準參照預售項目預審查制度);資訊中心要及時將現售的套房數據導入房地産資訊系統,各管理局辦理現售價格指導手續後將套房價格錄入系統並對外公示。未申請辦理現售價格指導手續的項目,不得開通網簽現售合同許可權。

    3.對原屬自用性質的住房或商務公寓項目,通過補繳地價等形式入市現售的,登記中心要在項目換領商品房性質不動産權證書完畢後,告知申請單位攜帶項目不動産權證書和分戶表等材料到項目轄區管理局申請辦理現售價格指導手續(具體標準參照預售項目預審查制度),項目成棟的需以棟為單位申請辦理,項目不成棟的需一次性辦理;資訊中心要及時將現售的套房數據導入房地産資訊系統,各管理局辦理現售價格指導手續後將套房價格錄入系統並對外公示。未申請辦理現售價格指導手續的,不得開通網簽現售合同許可權。

    目前,深圳市規土委正在和市價格主管部門協商商品房現售價格備案事宜,在未明確相關程式之前暫不要求企業辦理商品房現售價格備案手續。

    【精裝修】

    帶裝修項目申報價格不得包精裝修成本

    《操作細則》對帶精裝修交樓項目價格管理也提出了要求。

    對於帶精裝修交樓的商品住房和商務公寓項目,各管理局在辦理預售或現售預審查時應指導申請企業將裝修成本從申報價格中剝離,同時要求開發企業在銷售階段要將相關資訊明確告知購房人,在網簽合同階段要在合同中增加相應補充約定,明確合同價格和不動産權登記價格不包含精裝修成本,不得違背購房人的意願,強制搭售或通過提高裝修價格變相抬高房價。

    觀點

    現售項目納入監管

    利於樓市平穩發展

    對於上述《操作細則》,美聯物業全國研究中心總監何倩茹撰文認為,將對深圳市場帶來以下影響:

    1.對預售及現售項目的銷售價格進行監管,有利於保持房價的平穩發展,防止大起大落。

    2.此前現售項目長時間游離于價格監管之外,部分房企會利用政策的漏洞打擦邊球,使得現售項目出現隨便定價的現象。這次將現售項目的銷售價格也納入到監管範圍內,有利於整個房地産市場的平穩、有序發展。

    3.在住宅項目限購之後,商務公寓作為替代産品瞬間火熱,本次將商務公寓也納入到監管範圍之內,同樣是為了防止其價格隨意變動而引發市場的不平衡。另外,配合前段時間網傳將對商業、辦公、研發用房的建築設計管理提出指導意見,嚴格監管工改商項目等,都是政府為保證房地産市場平穩發展的舉措。

    4.將裝修款與購房款分開,可以防止開發商以精裝房為名提高整體房價,讓購房者明明白白消費。

    近幾年房地産項目的資本價格快速升高,已引起政府部門的高度重視,何倩茹認為在2017年深圳市場不會再有大的調控政策出臺,但像這樣的堵漏洞、小調整依然偶有發生。在上述措施的監管下,發展商捂盤已經不能成為漲價的理由,2017年樓價的大幅波動已被扼殺;而且高低價格樓盤搭配入市,可以防止一手房價格的結構性波動,錯誤引導市場輿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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