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山東省教育廳發佈《關於做好2017年高職(高專)院校招收貧困家庭學生工作的通知》,2017年,山東省繼續實施高職(高專)院校招收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專項計劃(以下簡稱“高職院校專項計劃”)。
“高職院校專項計劃”招生院校為山東商業職業技術學院等13所高等職業院校。依據實施專項計劃的高職院校的招生規模、辦學條件和辦學特色,確定“高職院校專項計劃”招生1170人。需要説明的是,錄取未完成的“高職院校專項計劃”,可轉入學校普通高職計劃。
符合“高職院校專項計劃”報名條件的考生下載並填寫《山東省2017年“高職院校專項計劃”考生資格審核表》(請點擊文末的原文連結自行下載),6月20日—22日將《審核表》、戶籍證明材料、建檔立卡家庭證明材料、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等送交考生報名縣(市、區)教育局審核,縣(市、區)教育局完成審核工作後,對審核合格的考生要在縣(市、區)教育局網站進行不少於5天的公示,經公示無異議,縣(市、區)教育局匯總考生名單于7月5日前報市教育局。
報名參加“高職院校專項計劃”需要符合兩個條件,一是屬於山東省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二是符合山東省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條件,且參加山東省2017年春季高考或夏季高考。
志願填報上,經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公示無異議的考生可以填報“高職院校專項計劃”志願。“高職院校專項計劃”與高職院校其他計劃志願同期填報,但“高職院校專項計劃”單設投檔單位、單設志願、單獨劃線。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根據生源及考生成績分佈情況,劃定“高職院校專項計劃”春季高考(分專業類別)和夏季高考錄取控制線,錄取時首先進行高職院校專項計劃錄取,未被高職院校專項計劃錄取的考生,可參加高職院校其他計劃錄取。高職院校專項計劃可視生源情況進行適當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