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收料加工超薄塑膠袋 9年間屢禁不止的“限塑令”

2017-06-12 12:04:22 來源:大眾網 作者:姜濤 責任編輯:張靖浛 字號:T|T
摘要】9年前的6月1日,“限塑令”實施。這份“限塑令”明確規定:所有超市、商場、集貿市場等商品零售場所一律不得免費提供塑膠購物袋。如今,9年過去了。塑膠購物袋的使用情況與“限塑令”出臺的初衷卻相差甚遠。

  原標題:回收料加工超薄塑膠袋 9年間屢禁不止的"限塑令"

  9年前的6月1日,不僅是兒童節,更是“限塑令”實施的日子。這份“限塑令”明確規定:從2008年6月1日起,在全國範圍內禁止生産、銷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膠購物袋;所有超市、商場、集貿市場等商品零售場所一律不得免費提供塑膠購物袋。如今,9年過去了。塑膠購物袋的使用情況與“限塑令”出臺的初衷卻相差甚遠。在大型超市,塑膠購物袋被當作商品出售,在其他零售市場,違規的超薄塑膠袋更是無序氾濫。

  “限塑令”為何令行不止?落實“限塑令”又究竟難在哪?

  改行經歷 9年前被迫中止的投資

  屈指一算,整整9年過去了。9年前,也就是2008年,家住臨淄區鳳凰鎮的張樹誠在這年開春之後便開始著手籌備一件“大事”,他準備開一家塑膠袋加工廠。“當時,大部分投資款是從銀行貸款的,一共貸了30多萬,剩餘的是自己的存款和向親戚朋友借的。”6月7日,張樹誠説,當年,類似這种家庭式的小型工廠在他們當地十分普遍,但從事塑膠袋生産加工的企業卻並不多。雖然9年間再也沒與這個行業有過任何交集,張樹誠卻依然清晰地記著許多與之相關的知識。“在開工之前就給自己定下了目標,咱只用全新的塑膠米,絕不用二次料、舊料和回收料。”

  張樹誠口中的塑膠米,是生産加工塑膠袋的主要原材料,而所謂的全新塑膠米指的則是食品級的PE聚乙烯塑膠顆粒。然而,讓張樹誠沒有想到的是,就在自己的塑膠袋廠剛開工不久,一紙“限塑令”卻攔住了他創業的腳步。2008年6月1日,《關於限制生産銷售使用塑膠購物袋的通知》正式實施,在這份被稱為“限塑令”的通知中還有一項重要規定——禁止生産、銷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膠購物袋。這項規定徹底澆滅了張樹誠繼續經營塑膠袋廠的“幻想”,因為對像他這種投入資金少、技術含量低的小微企業,小于0.025毫米的塑膠袋是主要産品。而更大的範圍內,“限塑令”對整個塑膠製品行業形成的衝擊更為強烈。

  以山東為例,在“限塑令”實施後的3年間,山東各類塑膠生産企業從1000多家驟減至100余家,不少行業龍頭企業的塑膠購物袋産量也出現了大幅減産。在低價轉賣了所有設備後,張樹誠轉行做起了熟食加工生意,除了美味的菜肴,平日裏與其打交道最多的仍是盛裝熟食的塑膠購物袋。在張樹誠看來,9年前在全國範圍內貫徹環保理念規模最大、程度最深的“限塑”行動,在實施過程中並沒有達到預期。“因為許多商家仍在使用塑膠購物袋,而與此前不同的是,如今需要花幾毛錢買。”張樹誠説。

  小商家違規使用超薄塑膠袋

  目前,塑膠購物袋的使用情況與“限塑令”出臺的初衷相差甚遠。在位於柳泉路與共青團路路口附近的一處大型超市內,消費者在結賬時可以選擇購買的塑膠購物袋被分為大、中、小號共3個尺寸,價格分別為0.3元、0.2元、0.1元。在約20名消費者中有9人選擇購買了塑膠購物袋,選擇的尺寸多為大號和中號。其中,選擇購買了大號塑膠購物袋的市民謝先生説,之所以不習慣使用環保購物袋,主要是因為他來超市購物的時間在很多時候是隨機的。“總是隨身帶著個環保購物袋終歸是不方便,花幾毛錢買個塑膠袋用完之後還可以裝垃圾,也不浪費。”

  對於塑膠購物袋的需求,許多年輕消費者都持有與謝先生一樣的觀點,為圖方便,大家並不吝嗇于多花幾角錢。在位於金晶大道與美食街路口附近的另一處大型超市內,懸挂于結賬通道附近的環保購物袋很少有人問津。超市內一名銷售人員説,與“限塑令”實施初期相比,環保購物袋眼下已很少有市民購買,積壓現象十分嚴重。“最初的時候賣10塊錢一個(環保購物袋)都很好賣,現在賣5塊錢一個也賣不動。”上述銷售人員説。

  在果蔬和海鮮銷售市場,塑膠購物袋的使用情況更加令人擔憂,不少商家所使用的多為被明令禁止的超薄塑膠袋。在淄博從事塑膠購物袋批發生意多年的趙勇透露,目前,市面上違規銷售的超薄塑膠袋多數是用回收料加工而成,回收料中可能包含醫療垃圾和其他廢棄物,一些不利於人體健康的物質很可能會因此污染到所盛裝的食品。

  “由回收料生産的超薄塑膠袋如遇高溫,塑膠中的有害物質容易析出,這在行業中早已不是秘密。”據趙勇介紹,目前,農貿市場和個體經營的小型超市是使用違規超薄塑膠袋的“重災區”。

  據趙勇介紹,在國家頒布了“限塑令”後,除進而出臺的《食品包裝規範》和《塑膠購物袋國標》外,並未對監管和處罰細則做出更多的完善,對個體經營小型超市、農貿市場攤位、超市生鮮連卷袋等如何監管均未作出規定,上述監管中的空白使不法商家有機可乘。

  從政令變為習慣有多難

  如趙勇所説,目前,在終端零售市場,塑膠購物袋的使用大致包括以下三種情況:首先是商場、超市等統一收銀場所,符合規定的塑膠袋大多已實行付費制,控制了消費者對塑膠袋的使用量;其次是在農貿市場,超薄塑膠袋隨處可見,由於多為攤位租賃制,無法建立塑膠袋的購銷臺賬,很難對攤位經營者進行管理;最後是生鮮、熟食分裝市場,根據相關規定,生鮮食品等産品的食品包裝袋可以免費提供。

  同時,以許多商場超市為例,自從“限塑令”實施後,連卷塑膠袋的使用率呈直線上升趨勢,不少消費者將其當作購物袋在使用。

  6月10日,華中科技大學經濟學院産業經濟學副教授左月華表示,根據已有的統計數據顯示,2009年以來,我國塑膠購物袋消費量持續保持在80萬噸以下,其中超市等零售場所保持在30萬噸以下,在良好的環境效應之外,“限塑令”也産生了較為良好的社會效應。

  左月華介紹説,“限塑令”實施後塑膠購物袋依然氾濫的原因有很多,從主觀上講,塑膠製品符合人們追求方便快捷的生活習慣,與之相關的替代品沒有及時跟上,公眾對環境污染的後果認識不足,加上相關部門查處不嚴、執法缺位、輿論引導不夠,都導致了塑膠購物袋令行不止的現狀。“通過收費限制使用塑膠購物袋,有一個因素必須考慮,那就是需求價格彈性,彈性大,確實有可能大幅度減少塑膠袋的使用量,但彈性小,則只能為消費者增加負擔,卻無法減少塑膠袋使用量。”

  左月華指出,除此之外,“限塑令”之所以在執行中有困難,還有一個重要原因是配套措施的缺席,例如塑膠購物袋與環保購物袋的價格差距太大,這讓消費者從心理上很難接受後者。

  “塑膠製品作為零售市場的一種剛需,短時間內杜絕的確存在很大難度,只能通過減量化,依靠迴圈利用、政府技術支援和政策引導才能進行有效抑制。”

  左月華表示,“限塑令”的生效有賴於公民自律,而公民的自律又有賴於政府的引導和善意的政策,只有如此,“限塑令”才不會淪為一紙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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