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出臺城鄉居民醫保非集中繳費期參保繳費新規

2017-03-25 13:56:15 來源:中國山東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王浩 字號:T|T
摘要】為進一步完善日照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切實保障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日前日照市出臺《關於進一步明確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非集中繳費期參保繳費有關問題的通知》,對城鄉居民非集中繳費期參保繳費有關問題做了進一步明確。

  為進一步完善日照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切實保障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日前日照市出臺《關於進一步明確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非集中繳費期參保繳費有關問題的通知》,對城鄉居民非集中繳費期參保繳費有關問題做了進一步明確。

  通知規定,參保人員在非集中繳費期繳費,需補繳自2015年制度整合以來欠繳年度的個人繳費和各級財政補助金額。

  凡在日照市居住的退役軍人服役期間(提供退役證明)、大中專院校畢業生在校期間(提供畢業證)、外市戶籍人員在外地參保期間(提供外地參保證明)可視同繳費,不再補繳相應年度的費用。

  已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參保人員符合轉參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需要提出書面申請,正常參保的人員需繳納當年度個人繳費和財政補助金額,暫停參保的,要根據暫停參保的時間補繳自2015年以來欠繳年度的個人繳費和各級財政補助金額。新生兒從出生之日起10個月內參保的,只需要繳納個人補助部分即可。超過10個月參保繳費的,則需要補繳孩子自落戶以來欠繳年度的個人繳費和各級財政補助金額。

  通知要求,在非集中繳費期參保繳費的人員,需要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或鄉鎮(街道)人社所進行參保登記核定,並列印繳費通知單,然後持繳費通知單到合作銀行營業網點進行繳費。

 

              熱搜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