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起市民購買汽車票須實名 沒證不能乘車

2017-02-25 14:00:48 來源:大眾網 作者:何青 責任編輯:王雪 字號:T|T
摘要】自2017年3月1日起,臨沂市省際、市際、縣際客運班線的經營者或者其委託的售票單位、起訖點和中途停靠站點客運站,應當實行客票實名售票和實名查驗。

  3月份開始,買汽車票也要實名啦!記者從臨沂汽車客運總站了解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自2017年3月1日起,臨沂市省際、市際、縣際客運班線的經營者或者其委託的售票單位、起訖點和中途停靠站點客運站,應當實行客票實名售票和實名查驗,對拒不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或者票、人、證不一致的,不得允許其乘車。

  根據工作人員介紹,實名制購票是指售票時應當由購票人或代理人提供旅客的有效身份證件資訊,並由售票人在客票上記載旅客的身份資訊。實名制查驗是指旅客進站或乘車前,客運站經營者或承運人應當對車票記載的身份資訊與旅客及其有效身份真實資訊進行一致性核對並記錄有關資訊。

  根據規定,實行實名制管理的道路客運班線,售票時應當由購票人提供旅客的有效身份證件原件,並由售票人在客票上記載旅客的身份資訊。攜帶免票兒童的,應當憑免票兒童的有效身份證件同時免費申領實名制客票。通過網路、電話等方式實名購票的,購票人應當提供真實準確的旅客有效身份證件資訊,並在取票時提供旅客的有效身份證件原件。旅客遺失客票的,經核實其身份資訊後,售票人應當免費為其補辦客票。

  同時,實行實名制管理的客運班線及客運站,旅客應當出示有效客票和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配合工作人員查驗。旅客乘車前,客運站經營者應當對車票記載的身份資訊與旅客及其有效身份證件原件進行一致性核對並記錄有關資訊。對拒不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或者票、人、證不一致的,不得允許其乘車。

  目前,臨沂汽車客運總站正在對機器和系統進行調試和升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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