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沂羅莊區法院強化執行措施 緩解執行難

2017-02-23 09:25:05 來源:中國網山東 作者:王建法 杜寧寧 責任編輯:王雪 字號:T|T
摘要】2016年以來,羅莊法院執行局積極響應最高院“用兩到三年的時間基本解決執行難”號召,進一步加大執行力度,積極開展“清晨出擊”、“深夜守候”、“節假日行動”等集中執行活動,靈活執行方法、強化執行措施,讓“老賴”無處逃遁,“執行難”得到一定程度緩解。

  中國網山東臨沂2月23日訊(通訊員 王建法 杜寧寧)近日,臨沂市羅莊區法院來了一位特殊的客人。一位89歲的老人手執錦旗來到羅莊區法院,一進執行局就拉著執行法官的手,含淚激動地説:“我以為這筆款一點希望都沒有了,這麼多年來該公司時有時無、公司地址經常搬、負責人也經常換,真是沒想到還是讓法院硬硬地給執行來了,真是太感謝法院了!太感謝執行法官們了!!”同時顫巍巍地親手將一面“九年陳案 一朝執結”的錦旗送到了執行法官手中。

  現年89歲的姚某曾是某公司安保工作人員。2005年11月的一天,姚某在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受傷,經臨沂市羅莊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認定為工傷,後經羅莊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裁決,姚某公司需支付姚某各項損失共計30944.5元。裁決生效後,該公司一直逃避履行。無奈之下,姚某于2007年11月向羅莊法院提出強制執行申請。

  臨沂市羅莊區法院受理該執行案後,多次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被執行人以各種理由拒不履行支付義務。且經案件承辦人多次查詢,均未發現被執行人有可供執行的財産。後來,該公司多次搬遷,公司負責人也一再變更,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為了儘快執結該案,切實的保障弱勢群體的合法權益,案件承辦人鍥而不捨、千方百計搜尋被執行人,終於查到了被執行人的新地址。經過承辦法官動之以情,曉之以理的勸説,再加上懾于拘留、罰款、追究拒不履行刑事責任等強大的法律威懾力,被執行人終於一次交清32072元。申請執行人順利領取該款,該案圓滿執結。

  2016年以來,羅莊法院執行局積極響應最高院“用兩到三年的時間基本解決執行難”號召,進一步加大執行力度,積極開展“清晨出擊”、“深夜守候”、“節假日行動”等集中執行活動,靈活執行方法、強化執行措施,讓“老賴”無處逃遁,“執行難”得到一定程度緩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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