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山東臨沂1月22日訊(通訊員 杜從俊)看到巡邏警車,一婦女慌忙起身就往家跑,是負案在身?還是另有隱情?2017年1月16日、17日,臨沂市郯城縣公安局連續查獲搗毀兩家非法儲存、製造爆炸物窩點,及時消除了安全隱患。
1月16日下午,郯城縣公安局馬頭派出所民警正常執行轄區內巡邏任務,當巡邏至轄區高樓村時,發現本來坐在大門前的一位老婦,看到警車慌忙起身就往家跑,並“咣當”一聲關上鐵門,民警估計此中必有蹊蹺,遂緊跟至其家中。推開門,民警發現居所內滿院子鋪滿了煙花包裝箱,二名婦女正賣力的往箱內填裝爆燃物,而旁邊做飯的磚房內煤球爐正呼呼地冒著煙,民警倒吸一口涼氣,迅速責令現場人員停止不法行為,並立即將情況向上級作了彙報。接到警情報告後,縣委常委、公安局局長姜澤濤指令分管局長及治安部門立即靠前工作,在前期排查的基礎上,深挖擴線,堅決剷除非法儲存、製造爆炸物這個社會安全隱患。
17日上午,派出所接群眾舉報,轄區東聖街居民密集區某居所記憶體有大量煙花爆竹。接警後,民警迅速趕往現場,並對嫌疑居所依法實施檢查。進入該民居,民警發現坐北朝南的大院落裏,整整六間屋全部塞滿了“大地紅、宇間響”等成批量煙花産品,東側三間配房內堆滿了印刷好的包裝箱等物品。民警立即對滿屋儲存的非法爆炸物進行技術處理並轉移到指定的安全地點。
經查,犯罪嫌疑人張某、王某從事煙花爆竹銷售生意,臨近年關,各自從外地非法購進大批量煙花爆竹成品放于租貸的民居內用於銷售,另有部分半成品經組裝成成品後也用於銷售牟利。目前,涉案犯罪嫌疑人藺某因涉嫌非法儲存、製造煙花爆竹罪已被郯城警方依法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張某、王某的緝捕工作正在開展中,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處理。
春節將至,煙花爆竹燃放作為傳統習俗中的一項,也成為了人們期待已久的“年貨”。雖然燃放煙花爆竹有消除災害、驅除污穢等寓意,但民警也提醒廣大市民,應從正規銷售點購買煙花爆竹,不要貪圖方便便宜而購買偽劣、非法産品,留下安全隱患;為了保護環境,要做到文明燃放或不燃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