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1月9日,記者從日照市房管局獲悉,自2017年1月9日起,東港區、開發區、山海天度假區範圍內所有辦理不動産登記涉稅事宜的納稅人,需到日照市不動産登記中心二樓大廳地稅窗口辦理,市房管大廳即日起不再辦理涉稅業務。
公告顯示:為進一步方便納稅人辦理不動産登記涉稅事宜,提高辦稅效率,根據山東省地方稅務局、山東省國土資源廳《關於推進不動産登記與徵稅業務協同辦理的實施意見》(魯地稅發〔2016〕47號),自2017年1月9日起,東港區、開發區、山海天度假區範圍內所有辦理不動産登記涉稅事宜的納稅人,請到日照市不動産登記中心二樓大廳地稅窗口辦理(市行政審批大廳對過,煙臺路168號),市房管大廳即日起不再辦理涉稅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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