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歲的平鑫濤一年多前患上了失智症,也就是俗稱的老年癡呆,最近病情惡化。醫生建議給平鑫濤插鼻胃管,瓊瑤表示丈夫清醒時曾寫過遺囑,一旦病危不得插管。然而,平鑫濤與前妻的子女不同意。在他們看來,父親只是不認識人,並沒有到“病危”的程度,不讓插鼻胃管,就是要餓死他。
猶如八點檔連續劇般的劇情,引發了大家的關注。討論也越過事件本身,提到了另一個高度:等我們老了、病了,當疾病即將走向終點時,我們能否參與到決定生死的過程中。
“有創搶救”要不要做
“在荷蘭,每個患者一住院就要簽一個患者申明。”荷蘭鹿特丹醫學中心博士研究生吳舟橋在荷蘭工作過四年,對於這份申明,一開始他也是驚訝的。申明中,有一部分內容是關於在危急時是否接受有創搶救。也就是説,患者剛住到醫院,就需要預想好以後自己可能會遇到的最壞情況。
很多人可能並不知道什麼叫“有創搶救”,簡單來説,有創搶救就是要進行創傷比較大的操作搶救,最常見的包括氣管插管、氣管切開等。
瓊瑤強烈反對的“鼻胃管”,其創傷非常小,就是一根從鼻子進入、通過食道到達胃的管子,主要作用是提供營養。因為其創傷小,和氣管插管等沒法比,因此國內外大多數醫院臨床實踐時並不會把它歸類到有創搶救之中。
雖然平鑫濤的遺囑中寫著“當我病危的時候,請你們不要把我送進加護病房。我不要任何管子和醫療器具來維持我的生命,更不要死在冰冷的加護病房裏。所以,無論是氣切、電擊、插管、鼻胃管、導尿管??通通不要,讓我走得清清爽爽”,但臨床上操作卻並不容易,根據目前的情況,他可能在醫生看來還達不到病危,那鼻胃管的插入是否可以進行?以及他所寫的“病危”是否是醫學上定義的病危?這些問題不明確,臨床操作就可能很麻煩。
個人意願需要尊重,但也要在一定的合理範圍內。只要合情合理,比如荷蘭患者住院時簽署了患者申明,對於醫生而言,就是要去維護的。一旦患者簽字確認,家屬説什麼都沒用。別説干擾醫生的判斷,由於患者有隱私權,未經患者允許,家屬連患者的病情都無從知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