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山東臨沂3月29日訊(通訊員 陳兆永)臨沭中年男子高某13年前跟雲南籍妻子非婚同居,生下一雙兒女後,發現不論辦理醫保還是養老手續,離了戶口半不成事情,他便決定給黑戶多年的妻子落戶。當他向派出所戶籍民警出示結婚證後,民警一眼辨別出這結婚證是假的!
高某今年46歲,係臨沭縣曹莊鎮農民,十幾年前在縣城打工時,認識了受騙流落至此的雲南省綠春籍姑娘楊某,兩人相識不久,兩個處在婚嫁之齡的男女,沒經過婚姻登記便 “結婚”了。婚後的高某為了能辦到結婚證,花2000元找人辦了個“結婚證”。此後,他們的一雙兒女先後降生。可始終沒有戶口的妻子,在辦理一些證照時處處受限。 3月13日,高某帶著結婚證到派出所給妻子落戶口,戶籍民警一眼察看出高某出示的結婚證是假的。當民警告知高某時,高某一下子傻眼了。
結婚證是政府簽發的證明婚姻關係有效成立的法律文書,買賣、使用偽造、變造的公文、證件是違法行為,當事人要承擔法律責任。臨沭縣公安機關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對高某處以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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