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縣公安局服務窗口全面推行“無否決權”
莒縣公安局服務窗口全面推行“無否決權”
中國網山東日照3月25日訊(王浩 通訊員 王素潔)不能説“不能辦”,只能説“怎麼辦”;不能説“不是我們辦”,只能説“該去哪兒辦”——這是莒縣公安局創新服務窗口工作機制全面推行“無否決權”的一個具體要求。
近期,莒縣公安局局黨委經研究制訂出臺了《關於全縣公安機關服務窗口全面推行“無否決權”工作機制的意見》,要求全縣公安服務窗口單位在面對群眾辦事、求助、諮詢等時,任何窗口工作人員不能説“不能辦”,只能説“怎麼辦”;不能説“不是我們辦”,只能説“該去哪兒辦”,要想群眾之所想、急群眾之所急,積極為辦事群眾解決實際困難。
對於政策規定模糊、空白或其他特殊情況,要先行受理並報告相關領導或業務主管部門研究解決,嚴禁對群眾簡單説“不”,避免已存在或新發現的問題拖成歷史問題。力爭切實改進工作作風,提升主動服務意識,完善“陽光警務”建設,為群眾解決難題。
為推行“無否決權”工作機制,莒縣公安局從規範接待流程、加強教育管理、抓實業務培訓、落實服務保障、嚴格督查問責、強化宣傳激勵等方面做出明確規定。
建立“領導值班巡查”服務機制,由窗口所在單位領導加強對窗口內務環境、民警警容風紀、接待服務規範等的常態監督檢查。有條件的單位,建立值班領導值日巡查工作機制,監督指導窗口服務工作,為辦事群眾提供幫助,針對性解決各類“疑難雜症”。
健全“窗口首接負責”服務機制,明確第一位接待群眾辦事、求助、諮詢的窗口工作人員是首接責任人,擔負著首接責任。對屬於自己職責範圍內的事項,應當及時辦理;對不屬於自己職責範圍但屬於本單位職責範圍的事項,應當先行受理,及時移交或者將群眾引導至有關承辦人員處辦理,並向群眾説明情況;對不屬於本單位職責範圍內的事項,應噹噹場明確告知,並提供指導和幫助。
落實窗口服務保障,提出優化窗口環境建設、配強窗口服務人員、建立諮詢引導平臺等三項舉措。要求各窗口單位按照正規化建設要求,配齊窗口基本服務設施,為辦事群眾提供桌、椅、紙張、筆墨、飲水等基本設施,放置群眾辦事需要提交的申請材料目錄、示範文本、制式文書和格式要求樣本。
要進一步加強服務窗口環境建設,規範外觀標誌標識,合理劃分功能區域,完善基本服務設施,保持環境整潔有序,盡力為群眾營造一個溫馨、舒適、便利的辦事環境。要求窗口單位統一建立AB崗工作機制,配強窗口服務人員,確保各個窗口能夠正常運轉、服務於民,嚴禁因窗口工作人員缺位、脫崗問題,導致群眾該辦的事項被緩辦、急辦的事項被延誤。
實行彈性工作制,遇到群眾辦事高峰時期或時段,要及時採取增設窗口、提前上崗、延時服務等措施,切實解決群眾排長隊等候問題。要求工作任務重、群眾辦事多的窗口單位設置諮詢服務台,並配備善於溝通、精通業務的引導員。引導員要及時、主動為辦事群眾提供政策法規、辦事程式及其他有關事項的諮詢服務,引導前來辦事的群眾到相應的服務接待窗口進行業務辦理,收集整理辦事群眾意見建議,並耐心做好説明解釋工作。
同時,還明確了督察問責機制,由警務督察室門、業務主管部門及窗口所在單位建立聯合督察機制,通過網上巡查、明察暗訪、專項督察等多種形式開展督察工作。檢查發現或群眾投訴窗口工作人員在辦理業務過程中,有對群眾態度蠻橫、行為粗暴、故意刁難以及吃拿卡要等違法違規行為,經查屬實的將予以追責。
除此之外,莒縣公安局還大力推進“網際網路+公安政務服務”建設,依託公眾服務網、官方微信等,開發建設了便民服務“莒縣公安”等網上辦事服務平臺,方便群眾進行網上預約、網上辦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