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印發《山東省生態環境保護“十三五”規劃》(下簡稱《規劃》),經過“十三五”的持續努力,山東省生態環境要實現多少改善、達到什麼目標?
三大目標
《規劃》秉持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用的發展理念,堅持以人為本、生態優先、統籌兼顧,以改善環境品質為核心,統籌推進水、氣、土壤等重點領域污染防治和安全防控。到2020年,山東要實現三大目標:
環境品質明顯改善:省控重點河流基本達到地表水環境功能區劃要求;環境空氣品質比2013年改善50%左右;土壤環境品質總體保持穩定;生態破壞得到遏制,退化濕地修復取得積極進展。
環境安全基本保障:河流、湖泊、灘塗等底泥重金屬污染、化工企業聚集區及周邊地下水污染、農村飲用水源保護、城鎮飲用水源管理等突出問題得到基本控制,危險廢物得到安全處置,核與輻射環境應急保障能力顯著提升。
環保服務能力增強: 環境保護作為經濟社會轉變發展方式的觀測點、倒逼傳統行業轉型升級的著力點、激發環保市場釋放發展紅利的增長點作用明顯增強;生態文明建設的監測與考核體系更加科學,環境保護對傳統行業倒逼引導與環境監管體系更加完善,環境經濟政策體系更加健全,環保市場潛力得到更加充分地釋放。
明確追責
《規劃》明確,要落實政府及其相關部門的生態環境保護責任。
落實《山東省黨政領導幹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實施細則(試行)》,編制自然資源資産負債表,實行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産離任審計,對領導幹部離任後出現重大生態環境損害並認定其應承擔責任的,實行終身追責。
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生態文明建設目標評價考核辦法的通知》(廳字〔2016〕45號),每年按照綠色發展指標體系實施生態文明建設年度評價,年度評價結果向社會公佈。
省環保廳要會同有關部門定期對各市環境品質改善、重點污染物排放、生態環境保護重大工程進展情況進行調度,結果向社會公開。在2018年、2020年年底,分別對《規劃》執行情況進行評估,評估結果向省政府報告,向社會公佈,並依法作為政府及其負責人的考核評價的重要依據。
八大類重大工程項目
“十三五”期間,全省實施八大類工程項目,並建立重大項目庫,強化項目環境績效管理。
(一)大氣污染防治項目。主要包括能源結構調整、産業結構調整、工業污染綜合治理、揚塵污染綜合整治、機動車污染綜合治理、環境監管能力建設等項目。
(二)流域綜合治理項目。主要包括工業污染深度治理及回用、城鎮污水處理、區域再生水迴圈利用、人工濕地和生態修復、飲用水水源地污染防治、環境安全防控體系建設、底泥重金屬污染防治和地下水污染防控等項目。
(三)土壤污染防治項目。包括土壤環境監管基礎能力建設、土壤污染修復與治理等項目。
(四)農村環境保護項目。主要包括農村飲用水源地保護、農村環境基礎設施建設、農村廢棄物綜合利用、農村工業、養殖業污染治理等項目。
(五)總量減排項目。主要包括工業、生活、農業等領域結構減排、工程減排及管理減排項目。
(六)生態保護與修復項目。主要包括國土綠化、自然保護區建設、濕地、海洋等生態系統修復、生物多樣性保護等項目。
(七)環境安全防控項目。主要包括危險廢物安全處置工程、重金屬污染防治、危險化學品防控、核與輻射安全監管、環境安全防控體系建設等項目。
(八)能力和隊伍建設項目。主要包括環境監管隊伍職業化建設,環境監測預警和監察執法能力建設,環境宣教、資訊、統計等基礎能力建設項目。
(新銳大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