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山東省司法廳了解到,近日,由山東省財政廳和省司法廳共同制定的《山東省“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補助經費管理試行辦法(下稱《辦法》)》將於4月1日正式執行,《辦法》執行後,山東省各村(社區)法律顧問每年將獲得3000元資金補助,村級公共法律服務得到資金保障。
“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補助經費是指省、市、縣財政(不含青島)安排的用於發放給擔任村(社區)法律顧問、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的補助經費。具體包括法律顧問為村(社區)治理提供法律意見,為群眾提供法律諮詢,開展法制宣傳,參與人民調解,安置幫教等公共法律服務工作過程中産生的交通、通訊、伙食、誤工等補助費用。
《辦法》稱,法律顧問補助經費原則上按照每村(社區)每年3000元標準,由省、市、縣財政分別按照20%、30%、50%的比例予以補助,所需資金通過省、市、縣財政安排的村級組織運轉補助經費統籌安排,對財政困難地區,省財政結合縣級基本財力保障轉移支付給予適當補助。
去年11月,山東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了《關於開展“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工作的實施意見》,明確要求“各級政府進一步落實保障責任,建立完善政府購買服務和對村(社區)法律顧問進行適當經濟補貼的經費保障機制”。省司法廳在前期調研基礎上,起草了辦法初稿,並與省財政廳共同制定了本辦法。據了解,全省每年投入資金約2.4億元用於此項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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