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在山東省紀委和日照市委、市政府的堅強領導下,日照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在全面從嚴治黨中找準職責定位,依規治黨、挺紀在前,積極實踐“四種形態”,強化監督執紀問責,推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取得了新的進展和成效。
堅持紀在法前、紀嚴於法,通過抓早抓小、層層設防,切實把紀律立起來、嚴起來。全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把握運用“第一種形態”,推動咬耳扯袖、紅臉出汗常態化,喚醒黨員幹部紀律規矩意識。一年來各級黨委(黨組)約談3470余人次;市紀委約談函詢縣處級幹部17人,各區縣紀委約談函詢鄉科級幹部134人,避免“小毛病”演變成“大問題”。
鍥而不捨糾治“四風”,推動作風持續好轉。以永遠在路上的恒心和韌勁,把握“越往後執紀越嚴”的工作節奏,持續加壓用力,不斷鞏固深化成果。先後開展明察暗訪24輪次,對隱秘變異“四風”保持露頭就打態勢,全市共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39起,處理54人,給予黨政紀處分52人,佔96.3%。建立糾正“四風”問題“雙查處、雙通報”制度,市縣兩級紀委分18期通報曝光典型案例37起61人次,對負有監管責任的9名領導幹部也給予黨政紀處分,點名道姓通報曝光,持續形成震懾。
保持懲治腐敗高壓態勢,做到力度不減、節奏不變、尺度不松。以“六大紀律”為尺子,篩選問題線索575件次,逐一研究分析,按照五類標準提出處置意見,做到情況明、底數清。對違反黨規黨紀特別是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的黨員幹部,出重拳、下猛藥,懲前毖後、治病救人。
2016年,日照市紀檢監察機關共立案573件,同比增長54.5%,結案599件,同比增長67.8%,給予黨政紀處分633人,同比增長62.7%,給予輕處分、組織處理290人,同比增長79%,給予重處分、重大職務調整343人,同比增長51.1%。
探索實施司法機關依法逮捕黨員和國家工作人員及時通報紀檢監察機關制度,全市紀檢監察機關共向執法機關移送案件16起,接受執法機關移送案件247起。
堅決整治和查處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全市共查處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102起,給予黨政紀處分116人,移送司法機關處理44人。針對集中整治中發現的少數公職人員與民爭利問題,建議市委市政府出臺了《關於嚴禁公職人員享受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福利待遇的暫行規定》,並強化監督檢查。
堅持把正面引導和反面問責作為倒逼管黨治黨責任落實的有效抓手,讓主動擔責、失責必問、問責必嚴成為常態,推動管黨治黨由寬鬆軟走向嚴緊硬。市委堅持以上率下,既加強組織領導,又強化執行推動,先後12次召開常委會,研究部署市紀委全會、主體責任檢查、巡視整改、專項巡察等工作。對主體責任落實情況進行定期檢查和分析通報,建立領導幹部外出報備、在崗抽查和業餘生活監督制度,深化縣級黨政班子成員向同級紀委全會述廉述責工作。強化問責追責,對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不力的11人實施責任追究,給予黨政紀處分9人,組織處理2人,釋放了“有權必有責、失責必問責”的強烈信號。
全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紮實開展“兩學一做”學習教育,提升履職能力,深化體制改革,優化隊伍結構,強化內部監督,堅決防止“燈下黑”。堅持打鐵還需自身硬、正人先正己,把更高標準、更嚴要求、更實作風貫穿于隊伍建設全過程,建設忠誠乾淨擔當紀檢監察隊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