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主捏造劉強東與章澤天分手 被判賠償25萬

2017-01-13 16:48:17 來源:中國新聞網 作者:楊琳 責任編輯:張靖浛 字號:T|T
摘要】微網志博主王某連續在微網志中發佈涉及京東董事長劉強東和章澤天之間戀情的言論。近日,朝陽法院對此案做出一審判決,認定王某侵犯劉強東和京東公司的名譽權,判令王某賠償劉強東和京東公司共計25萬餘元。王某不服一審判決,已提出上訴。

    2015年初,微網志博主王某連續在微網志中發佈涉及京東董事長劉強東和章澤天之間戀情的言論。劉強東認為,王某的言論係捏造,侮辱了他和京東公司,於是將王某訴至北京市朝陽區法院,索賠各類損失共計800萬元。近日,朝陽法院對此案做出一審判決,認定王某侵犯劉強東和京東公司的名譽權,判令王某賠償劉強東和京東公司共計25萬餘元。王某不服一審判決,已提出上訴。

  原告劉強東、京東公司訴稱,2015年年初,被告王某通過其在新浪微網志賬號“王博士的精神家園”上連續發佈了數十條微網志,內容針對劉強東與章澤天(網路稱呼為“奶茶妹妹”)戀情及分手事件,捏造事實,多次發表對二原告的不實言論,侮辱及誹謗二原告。王某編造劉強東與章澤天戀愛目的在於消費章澤天的名氣,是京東公司在上市前的炒作,還將劉強東刪除私人微網志與敏感事件惡意關聯。“南京市委書記被抓,奶茶妹妹的老爹被牽扯進去了,目前已經被控制。京東連忙撇清關係,刪微網志。世態炎涼啊”。此外,王某編造章澤天向劉強東索要3000萬元作為分手費的消息。

  原告認為,王某的相關不實言論也直接針對京東公司,詆毀京東公司的聲譽。劉強東和京東公司認為,王某的行為侵犯了名譽權,要求王某在微網志上發表致歉聲明,並以書面道歉函的形式賠禮道歉。王某支付劉強東精神損害撫慰金100萬元、經濟損害賠償金200萬元,賠償京東公司經濟損失500萬元。

  被告王某認可存在不當言論,但認為轉發、轉載媒體構成共同侵權,應當減輕他的責任,且劉強東一方放任損失擴大,也應負有一定責任。

  朝陽法院認為,本案中,王某未能就其微網志中表述的事實內容真實性提供證據,且在以上事實基礎上發表評論,客觀上易引導公眾對劉強東與章澤天戀情産生負面理解,並導致大量轉載,應認定為侵害二原告名譽權。

  關於二原告經濟損失數額,法院認為,二原告僅提供了維權支出的相關證據,未能就侵權行為造成的財産損失數額提供證據,且無法確定侵權所得利益,故本院根據侵權情節結合維權的合理成本進行判決。考慮到本案具體情況,被告過錯程度,劉強東要求被告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的訴訟請求,本院部分予以支援。

  法院一審判令被告王某在微網志中發佈致歉聲明10天,賠償劉強東經濟損失10萬元,精神損害撫慰金5萬元,賠償京東公司經濟損失10.6萬元。王某不服一審判決,表示將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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