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今天(9日)從山東省政府法制辦獲悉,山東省已基本完成對2012年1月1日前公佈的規範性文件的集中清理工作,全省共清理規範性文件30517件,廢止18022件,繼續有效12495件。
據介紹,山東各地、各部門法制機構嚴把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查關,從制定主體、許可權、程式、內容等方面進行嚴格審查,對制定主體超越法定許可權,與法律、法規、規章或者上級政策規定相抵觸,上位法或者上級規範性文件等制定依據已經廢止或者修改,違法創設行政處罰、行政許可、行政強制、行政收費等問題的,一律予以廢止或修改。在規範性文件清理中,堅持凡是不適應當前經濟社會改革發展需要的,凡是不適應政府職能轉變要求的,凡是不利於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作用或者影響市場公平競爭如包含壟斷、地方保護、行業保護、加重企業負擔等內容的,凡是不利於簡政放權釋放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如涉及許可、收費、攤派、評比達標等項目已被取消或下放的,均納入廢止、修改範圍。如省財政廳把凡與新《預演算法》規定不一致的規範性文件,全部廢止或者修改;省公安廳對以交警、消防等內設機構名義制定的規範性文件,都作廢止處理,對農轉非、暫住證管理等規範性文件,因上級相關政策變化而予以廢止。
山東省政府法制辦備案審查處工作人員表示,規範性文件的集中清理維護了法制統一,為全省推進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設奠定了制度基礎,維護了政令暢通,為落實簡政放權等改革發展決策清障助力,推動了政務公開,為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查詢規範性文件提供了便利。保留的規範性文件均設定了有效期,解決了規範性文件“有始無終”的問題。據悉,下一步,山東省還將建立健全規範性文件清理工作長效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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