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紀委通報6起扶貧領域不正之風和腐敗典型問題。
東平縣戴廟鎮城建辦原副主任薛懷昌在農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失職、索賄,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行賄人小趙村黨支部原書記焦修軍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二人刑事責任。
蘭陵縣磨山鎮房建辦原主任李凱在農村危房改造工作中濫用職權、受賄,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淄博市博山區博山鎮南邢村黨支部原書記、村委會原主任孫照亮騙取扶貧款,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臨朐縣寺頭鎮大崮東中心村黨支部原書記何漢利截留、挪用村民救助資金,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
聊城市東昌府區端莊居委會黨支部原書記、居委會原主任姜立連違規給其女兒辦理低保,姜立連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
菏澤市牡丹區馬嶺崗鎮白楊張村黨支部原書記喬廣林實施扶貧項目違規收取保證金、工作失職問題,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通報要求,各級黨組織要切實增強“四個意識”,嚴格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把壓力和責任傳導到基層;縣鄉黨委要發揮關鍵作用,把扶貧領域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作為巡察、專項整治的重點,遏制基層不正之風和腐敗現象滋生蔓延,堅決打贏脫貧攻堅戰。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嚴肅查處扶貧領域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切實增強做好扶貧領域監督執紀問責工作的政治責任感和使命感,縣鄉紀委要把查處扶貧領域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作為一項重要任務,堅持挺紀在前,把握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以零容忍態度保持懲治腐敗高壓態勢。有關職能部門要加強研判分析,發揮主體作用,增強責任意識,堅決防止違紀違規問題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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