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山東鋼鐵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原委員、副總經理蔡漳平因涉嫌嚴重違紀被調查。4日,省紀委監察廳通報,蔡漳平因嚴重違紀被開除黨籍。
據悉,蔡漳平曾侵吞、騙取公款,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索取、收受財物,並曾“侵犯他人人身權利”。而“侵犯他人人身權利”這一表述,在此前山東對“落馬”官員的通報中極為鮮見。
據了解,公民的基本權利包括生命權、健康權、人身自由權、人格名譽權、住宅不受侵犯權等。在現實中,侮辱他人、誹謗他人、毆打他人、體罰他人、非法拘禁他人、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等行為,都屬於侵犯他人人身權利的行為。
蔡漳平究竟侵犯了他人何種人身權利,目前尚無官方資訊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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