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山東省科學技術廳獲悉,山東科技部門、財政部門與稅務部門日前聯手出臺有關政策,為省內企業研發提供補助資金。單個企業年度最高補助金額不超過1000萬元。
據了解,這項補助資金由財政預算安排,主要用於引導和激勵企業增加研發投入的後補助資金。補助資金由省級、市級及以下財政按一定比例承擔,其中,省級財政承擔50%,市級及以下財政各自承擔比例由各市自行確定。
根據新出臺的《山東省企業研究開發財政補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接受補助資金的企業必須符合幾項“硬杠杠”。比如企業需已建立研發準備金制度,並先行投入自籌資金開展研發活動;年銷售收入2億元以上企業,當年度研發投入須較上年度增加且佔當年銷售收入3%及以上,還要連續兩個納稅年度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
為使這項財政補助政策用好用實,山東財政、科技、稅務等職能部門將分工協作。財政部門負責對補助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管理,科技部門負責對企業研發準備金制度落實及企業研發活動開展情況進行監督管理,稅務部門會同科技部門負責指導和幫助企業用好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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