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監會今年還將繼續強化規制監管

2017-02-24 08:28:18 來源:新華網 作者:郭子源 責任編輯:王曉敏 字號:T|T
摘要】去年以來,我國銀行業把防範和化解風險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多個重點領域存在的風險得到了綜合排查整治,今年還將繼續嚴管交叉性金融風險,嚴治網際網路金融風險,嚴控違規操作風險,強化法人監管和行為監管。在保持金融業健康穩定發展的同時,為經濟發展營造良好金融環境。

  去年以來,我國銀行業把防範和化解風險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多個重點領域存在的風險得到了綜合排查整治,今年還將繼續嚴管交叉性金融風險,嚴治網際網路金融風險,嚴控違規操作風險,強化法人監管和行為監管。在保持金融業健康穩定發展的同時,為經濟發展營造良好金融環境。

  在經濟增長依然面臨下行壓力的情況下,我國銀行業監管把防範化解風險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抓風險源頭,有力維護了金融穩定。

  中國銀監會2月22日發佈的監管數據顯示,截至2016年四季度末,我國商業銀行不良貸款“一降一升”,不良貸款率為1.74%,較上季度末下降0.02個百分點,不良貸款餘額15123億元,較上季度末增加183億元,信貸資産品質保持總體平穩。

  “當前,銀行業正處在化解金融風險的關鍵時間窗口,要敢於擔當、敢於亮劍、敢於揭蓋子。”銀監會相關負責人表示,去年以來,多個重點領域存在的風險得到了綜合排查整治,今年還將繼續嚴管交叉性金融風險,嚴治網際網路金融風險,嚴控違規操作風險,強化法人監管和行為監管。

  嚴管交叉性金融風險

  近年來,隨著金融業混業經營不斷深化,不同金融市場之間的聯結加深,機構之間的業務關聯性增強,金融風險跨行業、跨市場傳染的可能性增大,因此,交叉性金融風險防控的重要性愈發突出。

  “從銀行表內看,各類資管計劃、信託産品、銀行理財的同業投資增長較快;從銀行表外看,有些理財産品、信託産品的資金相互嵌套,甚至有資金池運作的情況。”某國有大行資産管理部人士説。

  為此,銀監會2016年已按照“穿透原則”強化對理財資金的交易對手管理、交易産品管理、交易集中度管理。

  “也就是説,及時、全面掌握底層基礎資産資訊和實際風險承擔情況,看錢最後究竟投到哪兒了。”銀監會主席尚福林表示,不能讓銀行理財簡單成為資管計劃的資金募集通道,要使跨行業、跨市場的資金“看得見、管得了、控得住”。

  接下來,監管部門將進一步完善監管規則,確保對同類業務適用同樣的監管標準。據業內人士透露,相關細則正處在內部討論階段,適時將對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此外,商業銀行接下來還需做實並表監管,及時採用相應的風險管控措施,嚴控風險交叉傳染。

  具體來看,對於表內同業投資業務來説,要按照風險監管全覆蓋原則,根據所投資管計劃的基礎資産性質準確計量風險,足額計提資本和撥備,嚴控風險集中度;對於表外理財業務來説,每只理財産品需與所投資資産相對應,單獨管理、單獨建賬、單獨核算,不得開展滾動發售、混合運作、期限錯配、分離定價的資金池理財業務。

  嚴治網際網路金融風險

  在同樣具備高風險傳染特徵的網際網路金融領域,也是銀行業監管的重點。

  去年以來,“網際網路金融業務風險專項整治工作”有序推進,多部門聯合,集中力量對P2P網路借貸、股權眾籌、網際網路保險、第三方支付等重點領域開展整治,以建立健全網際網路金融監管長效機制,促進行業良性發展。

  具體來看,第一階段的專項整治工作主要向三類問題亮劍:一是具有資産管理業務相關資質,但開展業務不規範的網際網路企業;二是未取得金融業務資質,跨界開展金融活動的網際網路企業;三是具有多項金融業務資質,綜合經營特徵明顯的網際網路企業。

  值得注意的是,隨著《網路借貸資訊仲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以及備案登記政策的發佈,此前風險頻發的P2P網路借貸在2016年正式進入“整改規範年”,資金存管實踐也在探索中前行。

  尚福林表示,識別判斷P2P仲介應重點做好“四看”:一看機構性質,是否堅持了資訊仲介定位;二看擔保增信,有沒有向出借人提供擔保或者承諾保本保息高收益;三看資金流向,有沒有點對點的資金進入P2P平臺賬戶,有沒有接受、歸集出借人資金形成資金池;四看行銷方式,有沒有在平臺以外向社會不特定對象公開宣傳,尤其是標榜高額回報的公開推介宣傳活動。

  業內人士透露,今年監管部門將出臺P2P網貸資金存管、資訊披露實施指引,同時積極穩妥開展第二階段專項整治工作,加快分類處理和清理規範,做好客戶資金保護,防範處置過程中可能産生的次生風險。

  除了P2P網貸,“校園網貸業務”的綜合整治力度今年也會加強。據悉,監管部門將對借款學生年齡、銷售方式、資訊真實性、利率等方面作出具體規範,防範不良校園網貸對學生的侵害。

  嚴控違規操作風險

  作為銀行業金融機構內控的重要組成部分,防範操作風險是合規經營的前提之一。去年,部分金融機構發生的票據詐騙、“飛單”等事件,均對銀行業強化監管提出了更高要求。

  尚福林表示,今年將重點強化行為監管、法人監管、規制監管,深入開展違法、違規、違章行為的專項治理,加大查處力度。

  實際上,針對部分銀行基層員工利用銀行營業場所私售“飛單”理財産品、誤導銷售的行為,銀監會已要求在2016年年底前,除部分確實有實施困難的農合機構、村鎮銀行等小型機構外,其他主要的、有條件的商業銀行網點在銷售理財産品時應同步錄音錄影,也就是實現“雙錄”。

  具體來看,錄影資料回放必須能夠清晰辨別銀行員工和客戶的面部特徵,顯示其辦理業務的全過程;錄音資料則應完整、清晰地記錄業務辦理過程中雙方的交流過程。

  據了解,銀監會今年將緊盯消費者權益保護,對“雙錄”實施情況開展專項評估檢查,通過細化制度發揮好“雙錄”效應。

  此外,在強化行為監管方面,銀監會要求各銀行緊盯經營行為全流程,緊盯基層負責人及員工行為,緊盯消費者權益保護,對於違規問題限期整改。

  “反思很多違法違規事件,雖然發生在分支機構,但根源在法人總部。”銀監會相關負責人説,今年還將繼續強化法人監管,落實風險防控主體責任。

  操作風險防控的基礎是“扎嚴制度籠子”,使金融法律、監管規則、內部規章成為“帶電高壓線”。因此,銀監會今年還將繼續強化規制監管,重拳整治違法亂辦業務、亂設機構等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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