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日,記者從山東省林業廳獲悉,近期,山東省林業廳、山東省政協人口資源環境委員會印發了《山東省森林城市管理辦法(試行)》等六個文件(魯林造發〔2017〕3號),對森林城市、鄉鎮、村居的管理和創建標準均做了明確規定。根據《山東省森林村居管理辦法(試行)》,山東省林業廳將各市2017年度山東省森林村居創建指標進行了分解部署。
記者獲悉,據《2017年度山東省森林村居創建指標分配表》顯示,2017年度山東共計劃創建省級森林村居500個。其中,濰坊、煙臺、濟寧、臨沂各計劃創建40個;濟南、青島各創建35個;淄博、德州、聊城、濱州各計劃創建30個;菏澤、威海、泰安、棗莊、東營各計劃創建25個;日照、萊蕪分別為15個和10個。
從《山東省森林村居評分標準》來看,森林建設指標是重要考核標準,要求村居綠化以鄉土樹種為主,鄉土樹種數量佔村莊綠化樹種使用數量的70%以上,形成近自然健康的森林生態系統;山區、丘陵、平原村林木綠化率分別達到50%、40%、25%以上;中心村建成區綠化覆蓋率35%以上;村居建有圍村林10米以上,形成森林生態保護屏障;主要街道兩側各栽植1行以上適宜的行道樹或種植適宜的花、灌、草,宜林地段全部綠化;建有1處以上公園綠地,每人平均公園綠地面積7平方米以上;村域綠化喬木樹種15種以上,每人平均擁有喬木數量5株以上;主要道路、水系綠化率95%以上;宜林荒山(灘)綠化率100%;農田林網控制率95%以上;農戶庭院栽植適宜的喬、灌、花、藤本等植物,等等。在森林文化建設方面,要求村域內古樹名木實行掛牌保護;森林資源和綠化成果得到有效保護,無濫墾、濫伐、濫採、濫挖現象,無捕殺、銷售和食用珍稀野生動物現象;積極普及宣傳森林生態文化,建有1處以上生態科普知識宣傳場所或櫥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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