濱州市公安局現金獎勵市民舉報暴力恐怖犯罪活動線索

2017-06-21 08:15:09 來源:中國網山東 作者:卜娟娟 責任編輯:張明冬 字號:T|T
摘要】【濱州新聞】近日,濱州市公安局發佈關於有獎舉報暴力恐怖犯罪活動線索的通告,通告指出公民舉報暴力恐怖違法線索的,公安機關將根據查證情況和實際作用、效果給予5000元至50萬元以上現金獎勵。

濱州市公安局現金獎勵市民舉報暴力恐怖犯罪活動線索

  中國網山東濱州6月21日訊(卜娟娟)近日,濱州市公安局發佈關於有獎舉報暴力恐怖犯罪活動線索的通告,通告指出公民舉報暴力恐怖違法線索的,公安機關將根據查證情況和實際作用、效果給予5000元至50萬元以上現金獎勵。

  通告內容如下:

  第一條 任何公民都有權利和義務向公安機關舉報暴力恐怖犯罪活動線索,對舉報有功者,公安機關給予現金獎勵。

  第二條 對發現有下列暴力恐怖犯罪活動線索的,任何公民均可舉報:

  (一)組織、策劃、實施暴力恐怖活動的;

  (二)煽動實施暴力恐怖活動的;

  (三)為暴力恐怖活動提供資金、作案工具、場所等幫助和交通工具等便利條件的;

  (四)非法製造、經營、運輸、郵寄、私藏槍支彈藥、爆炸物品和管制刀具的;

  (五)非法製造、經營、傳播、私藏暴力恐怖和宗教極端宣傳品(包括書刊、傳單、電子出版物、音視頻以及其他含有宣揚暴力恐怖、宗教極端內容的物品)的;

  (六)其他涉嫌暴力恐怖和宗教極端犯罪活動。

  第三條 公民可向執勤民警舉報、到當地公安機關舉報,或通過110報警電話、民生警務平臺以及信件、電子郵件等方式舉報,特殊情況下也可異地舉報。鼓勵實名舉報,不願實名舉報的請自行設置驗證身份代碼,以便日後核實身份,兌現獎勵。

  第四條 根據查證情況和實際作用、效果,公安機關給予5000元至50萬元以上(上不封頂)現金獎勵。

  第五條 舉報線索符合獎勵條件的,受理公安機關通知舉報人領取獎金。舉報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60日內,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領取;逾期不領的,視為自動放棄。匿名舉報,無法核實身份的,不列入獎勵範圍。

  第六條 公安機關對群眾舉報情況嚴格保密,並採取必要措施保護舉報人。

  第七條 公民應當如實舉報暴力恐怖犯罪活動線索,如謊報警情,編造、傳播虛假恐怖資訊,或借舉報誣告陷害他人的,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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