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山東臨沂6月6日訊(通訊員 杜寧寧 季會會)王某因不滿交警的醉駕被查,私自剪斷警車的剎車油管,險些釀出事故。近日,山東省臨沂市羅莊區人民法院一審以危險駕駛罪和破壞交通工具罪判處王某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1.8萬元。
王某是個嗜酒如命的“酒鬼”,經常是上頓的酒還沒喝完,下頓接著喝。因為長期酗酒,妻子也跟他離了婚。2016年10月2日,王某酒後駕駛,因突然變道引發兩車衝突,被孟某舉報涉嫌酒駕,王某駕車逃逸,後被交警大隊查獲,交管部門對王某抽血進行酒精測試,因測試鑒定報告未出,要求王某暫且回家,第二天再到交警部門領取鑒定報告。沒成想,王某不僅不知悔改,反而心存怨懟。第二天,王某再次飲酒,並趁到交警大隊辦理相關事宜時,將停放在院內的兩輛警用車的剎車油管剪斷,導致交警在駕駛警車執勤時剎車失靈,險些發生交通事故。
鑒定報告顯示王某血液中乙醇含量為143.9mg/100ml,達到醉酒駕駛標準。公訴機關以王某犯危險駕駛罪、破壞交通工具罪,向羅莊區法院提起公訴。庭審中,被告人王某認罪悔過,並表示今後一定要吸取本次教訓,引以為戒。
這個案件也再次警示我們,喝酒莫貪杯,否則不僅誤事,還有可能鋃鐺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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