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中級人民法院用微信成功調解三起買賣合同糾紛案件

2017-06-03 09:43:44 來源:大眾網 作者:侯彥平 胡科剛 責任編輯:王浩 字號:T|T
摘要】當前,微信已經成為大眾普遍的通訊手段。近日,日照市中級人民法院巧用微信成功調解了三起買賣合同糾紛案件,涉案標的額達230余萬元,省去了當事人來回奔波的勞頓,節約了司法資源,提高了審判質效,受到了當事人一致好評。

  原標題:跟潮流!日照中院“微信調解”商事糾紛

  當前,微信已經成為大眾普遍的通訊手段。近日,日照市中級人民法院巧用微信成功調解了三起買賣合同糾紛案件,涉案標的額達230余萬元,省去了當事人來回奔波的勞頓,節約了司法資源,提高了審判質效,受到了當事人一致好評。

  日照某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兩家公司與福建某公司自2003年始存在業務往來,簽訂了若干份買賣合同。因未及時給付貨款,福建某公司將日照某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兩家公司訴至法院。一審判決後,日照某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兩家公司不服,上訴至日照中院。

  案件開庭審理中,承辦人發現雙方往來賬目不清,由於雙方業務時間久遠,又實行滾動付款,賬目數量龐大,需要雙方對賬才能確認欠款數額,舉證質證無法一次完成,當事人需多次長途奔波,訴訟成本較大。

  在徵得當事人同意後,承辦法官添加了雙方公司法務人員即代理人的微信,通過微信組織雙方進行證據提交、審核,引導雙方將各自賬目發送至對方電子郵箱,並借助雙方公司財務專業人員,僅用三天時間完成了長達十幾年的業務對賬,找出了雙方存在的賬面差距,又利用微信進行溝通調解,最終促使雙方達成了一致意見,日照某公司承諾一個月之內付清所有款項。在法官的主持下該三起案件得到了圓滿解決,整個過程迅速高效,得到了當事人的讚賞和認可。

  除此之外,日照中院還經常採用電子郵件方式調解案件,承辦法官會將雙方的調解意見通過郵箱進行反饋,使當事人身在異處卻能詳細了解對方的調解方案。案件矛盾的化解,得益於日照中院主動創新司法服務方式,借助微信、郵箱、qq等“多位一體”的服務平臺,將網際網路變為網上調解室,減輕了當事人訴累,提高了辦案效率。(記者 侯彥平 通訊員 胡科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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