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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為複合砍死女友家人
魯某在庭上始終帶著哭腔。他説自己和黃某2010年相識,十幾天后就確定了戀人關係。去年8月中旬,黃某提出分手並很快將他的微信和電話列入黑名單。去年8月,他在大興區的暫住地喝了酒後,開車去房山區閻村鎮黃某家。途中,他換了部手機給黃某打電話,對方沒有接。
魯某來到黃某家院門口時,屋裏的燈已熄滅。他停好車,將一把菜刀揣進包裏,後翻墻進了院。魯某解釋,他想去找黃某和好,但對於帶菜刀的動機,又不能自圓其説。
魯某在院裏轉悠了半天,又去了廚房。其間,他看到黃某給他微信留了言,稱他不值得可憐,就萌生了砍她弟弟的念頭。“我砍他一刀,黃某就跟我聯繫了。”當看到黃某的弟媳在朋友圈留言,説要給黃某介紹個有車有房的男朋友時,他更生氣了。
進臥室後,魯某見黃某的弟弟在沙發上睡覺。他説一時下不了手,但對方突然醒了喊了一聲,他一害怕就砍了過去。這時,有人在魯某身後打他,魯某回身就亂砍一氣。砍完後,他才看到是黃某的母親倒在床上。“丈母娘對我特好,我害怕就跑了。”
魯某撥打110和120之後,駕車來到房山區閻周路小十三里橋上。魯某蹲在橋欄杆上準備跳橋,見到警察趕來,又對峙了近2個小時。後黃某按警察的要求給魯某打電話騙他説母親沒事,魯某要了根煙,警察趁機將他制服。
經鑒定,黃某母親的頭面部、胸部等處被砍了11刀,而黃某弟弟的頭頸部和上肢等至少被砍了9刀。魯某的辯護人稱魯某為激情犯罪且屬於自首,但公訴人稱魯某事先有預謀,雖撥打報警電話,但並未主動投案。庭審最後,魯某朝坐在公訴人身邊的黃某父女鞠了一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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