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項主要措施
第一,擴大教育資源
一是落實地方責任,要求各地實施一些建設項目,新建、改擴建一批學校,特別要求職業教育比例較低的地區要重點擴大中等職業教育資源。
二是國家給予支援,通過組織實施“教育基礎薄弱縣普通高中建設項目”、“普通高中改造計劃”和“現代職業教育品質提升計劃”等3個重大項目,重點支援貧困地區發展高中教育,改善辦學條件。
第二,完善經費投入機制
首先,建立合理的成本分擔機制。落實以財政投入為主、其他渠道籌措經費為輔的普通高中投入機制,完善政府、行業、企業及其他社會力量依法籌集經費的中等職業教育投入機制。
其次,完善財政投入機制,要求各地抓緊建立完善中等職業學校生均撥款制度和普通高中生均撥款制度。
三是按照非義務教育階段受教育者合理分擔學費的機制,確定學費標準,建立動態調整機制。
四是要求各地制定普通高中學校債務償還計劃,屬於2014年末前發生並已納入存量地方政府債務清理甄別結果的,應按照地方政府債務管理政策予以償還。
第三,完善扶困助學政策
落實好普通高中建檔立卡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免除學雜費政策,逐步分類推進中等職業教育免除學雜費,提高中等職業教育國家助學金資助標準,積極推進家庭經濟困難的殘疾學生免費教育,不讓一個學生因家庭貧困而失學。
第四,加強教師隊伍建設
一是合理核定編制,適應普及和高考綜合改革的需要,根據城鄉統一的編制標準要求核定教職工編制,為學校及時補充配齊教師,特別是短缺學科教師;
二是創新補充機制,探索採取政府購買服務方式,解決中等職業學校“雙師型”教師不足的問題;
三是加強縣域內教師統籌調配,探索建立校際之間教師共用機制,盤活用好教師資源,加強教師培養培訓。
第五,推動學校多樣化有特色發展
一是深化普通高中課程改革,加強選修課程建設,增強課程的選擇性和適宜性;
二是實施職業教育産教融合工程,集中力量建設一批高水準職業教育學校,辦好一批適應當地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特色優勢專業;
三是實行普職融通,探索發展綜合高中,建立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合作機制;
四是推進學校教育品質綜合評價改革,改變單純以升學率評價教育品質的傾向。
第六,改進招生管理辦法
一是健全招生工作協調機制,建立中等職業學校和普通高中統一招生平臺,切實落實普職大體相當的要求;
二是實行優質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名額合理分配到區域內初中的辦法,加大優質中等職業學校招收貧困地區學生的比例;
三是進一步落實和完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當地參加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的政策措施;
四是嚴禁公辦普通高中違規跨區域、超計劃招生,依法加強對民辦高中的招生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