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票、匯票的手續費、挂失費、工本費6項收費暫停
還有一項對個人和企業都有利的舉措則是,暫停收取本票、匯票的手續費、挂失費、工本費6項收費。
這六項費用此前一直由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商業匯票承兌、貼現暫行辦法》第6條第二款,“承兌銀行應按票面金額在千分之零點五至千分之一幅度內,酌情向承兌申請人收取承兌手續費。承兌手續費每筆不足5元的,按5元計收。”
一般來説,為個人或對公客戶辦理本票和匯票業務的手續費為1元/筆,挂失費則按照票面金額的0.1%收取,最低5元/筆,工本費則是0.48元/份。
而從8月1日起,銀行將不得收取上述費用。
初審編輯 孫憲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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