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北京一家名為“享睡空間”的店舖處於停業狀態。中新社記者 賈天勇 攝
缺乏監管 “共用睡眠”背後隱患多
針對“共用睡眠”這一新概念的出現,既有支援聲,也有反對聲。
支援者普遍認為,這種睡眠艙使用簡單、價格低廉,滿足了不少上班族小憩的需求,與此同時,也有反對者認為,睡眠艙的衛生、安全隱患巨大。
對此,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法學院教授、消費者保護法研究中心主任蘇號朋接受中新網記者採訪時表示,和共用單車不同,“共用睡眠艙”一齣現就引起較大爭議,主要原因是它所屬的行業不同於共用單車。
“儘管經營者強調,睡眠艙只給某些寫字樓的內部員工使用,且不是24小時服務,但它本身是提供給別人休息用的,且是一個市場化、有營利的行為,從經濟業態來看就應該列入旅館業的範圍。”蘇號朋強調,從提供服務內容看,有必要按照旅館業來管理“共用睡眠艙”。
他強調,“ 共用睡眠艙 ”的運營涉及到消防、衛生、治安等一系列管理問題。如果在沒有任何相關部門監管的情況下進行經營行為,本身是違反工商管理的相關法規的。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中國網際網路協會分享經濟工作委員會專家委員朱巍也認為,在國內,賓館、旅館的經營均需工商、衛生、消防等多部門批准,但現如今的“共用睡眠艙”並不具備這些資質,這就隱藏著許多隱患。這些“共用睡眠艙”必須取得線下賓館的相關資質,確保使用者健康和安全後才能上線。
共用睡眠艙中新社記者 賈天勇 攝
“共用經濟”熱潮下,什麼能與人“ 共用 ”?
“共用睡眠艙”的尷尬遭遇,也讓人們開始思考,“共用經濟”熱潮下如雨後春筍般出現的産品,究竟真的屬於共用經濟,還是只打著“共用”的名號?
在蘇號朋看來,“共用經濟”並不是準確的法定或者政策上的概念,“從廣義角度理解,只要一個商品或服務讓不特定的多數人來使用,就可以叫做‘共用經濟’。”
他認為,目前的“共用睡眠艙”和共用單車基本是一樣的模式,可以將它列入廣義“ 共用經濟 ”範圍內,它是一種新的經濟形態。
但從另一方面看, 並不是所有事物都適合“共用”。 這種與身體無縫接觸的“共用睡眠”在安全、衛生等方面難以保障,其合理性就值得考量。
同濟大學可持續發展與管理研究所所長諸大建也認為,現在共用很“時髦”,但不是每種“共用”都是有穩定、長期需求的,也不是每個套上“共用”的新事物都有創新點,還是要經過市場和社會的檢驗。
在他看來,從熟人間的分享,到依靠移動支付實現陌生人間的分享,共用經濟的時代意義在於打破“一切都要追求擁有”,而變為“不求擁有,但求使用”。
初審編輯 高聰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