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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注該領域問題的《經濟觀察報》近期在一篇社論中指出,權衡利弊,重啟《放貸人條例》立法進程,推動民間借貸陽光化和法治化,並在充分論證基礎上適度放寬利率管制,應是理性的選擇。在《放貸人條例》擱置的這些年,一方面民間借貸始終無法擺脫面目模糊、監管缺位的尷尬,風險和惡性事件時有暴露;另一方面,伴隨近幾年的創業創新浪潮,中小微企業數量在增長,現有金融格局卻又很難實現大的突破,客觀上也給民間借貸野蠻生長以更大的空間。
4月17日,長期從事金融服務穩定工作的錢瑾女士也在《經濟觀察報》撰文表示,由於民間借貸領域缺乏國家層面統一的立法規制,實踐中,隨著經濟形勢的變化,民間借貸遊走于合法與非法之間,加之中國缺乏《公平債務催收法》,民間借貸常有異化成血腥高利貸的傾向。
近期有幾個引發強烈關注的社會事件,就是由跑偏了的民間借貸升級導致。不誇張地説,民間借貸血腥化的傾向不僅體現在企業融資的需求市場,也體現在個人借貸領域,而校園貸尤其是重災區,一來大學生基本沒有收入、還款能力差,二來年輕人缺乏社會經驗,面對各種形式的暴力催債,他們更容易出現心理危機,走上不歸路。當前形勢下,如果監管部門再不對校園貸採取強有力的監管行動,校園貸的套路難保不會引發更多的大學生自殺事件。
初審編輯 何連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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