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公安局經偵支隊副支隊長高忠田: 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為段某購置了一套別墅,價值應該200多萬人民幣,同時也為她購買了一輛寶馬轎車,以及贈送了一些其他的貴重物品。
這筆鉅資落入王某某個人腰包後,他就開始大肆揮霍,還將其中一部分錢用來放高利貸。
高忠田: 大約有將近1個億的資金被他用於揮霍、賭博。另外在安徽蚌埠,放到這家企業的高利息貸款,應該是將近2個億,其他這些資金也被他零星借出,或者是回報他人。
二度作案 故技重施再騙10億元
成功詐騙4億元後,犯罪嫌疑人王某某並沒有滿足,為了掩蓋自己的違法行為,填補4億元的欠款,王某某在安徽蚌埠故技重施,再次作案,而這一次的詐騙金額竟達到10億元。
高忠田: 嫌疑人王某某,為了獲取更多的銀行資金,他會在平時的交往過程中間,刻意去接觸銀行的行長、負責人,相關的工作人員,為他以後犯罪先打一些基礎。
據了解,王某某首次作案騙取了4億元後,將其中的近2億元以高利貸的形式放給了安徽蚌埠市的一家企業,在此過程中,王某某結識了某銀行蚌埠固鎮支行的行長常某。
高忠田: 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把將近2個億的資金,通過行長(常某)貸給了蚌埠的一家企業,並要求這個行長提供擔保。通過這樣的一種方法,就把這個銀行的行長緊緊地拴在他這條船上。
由於蚌埠這家企業經營不善,無力償還高利貸,而作為擔保人的常某也無力償還。見此情況,王某某故技重施,要求常某與他“合作”,從銀行弄點錢出來。
常某並沒有拒絕,利用銀行行長的身份便利,給王某某和同夥提供了作案條件,王某某等人用同一手法,再次從北京一家銀行騙取了10億元的資金,並成功套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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