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碑林區法院8日審理一起非法行醫案,一位年輕女子在被所謂“美容師”打了兩針美容針後,左眼永久失明。
8日是三八婦女節,碑林區法院舉行開放日活動,邀請上百位女性幹部、社區群眾、大學生走進法院旁聽庭審。上午9時,劉某涉嫌非法行醫一案正式開庭。從遠處看,高鼻梁、大眼睛、瓜子臉,被害人劉女士是一個標準的美女,但細看她的左眼卻沒有神采。對她造成傷害的正是她曾經的朋友、被告人劉某。公訴人指控,2015年11月10日21時許,被告人劉某按照與被害人劉女士的約定,來到劉女士位於南門外的家中。劉某在無任何醫療美容相關資質、未取得醫師資格證的情況下,為劉女士在左眉弓處打了兩針玻尿酸美容針為其填平額頭,導致劉女士左眼損傷,目前遺留視力無光感,損傷程度屬重傷二級、傷殘程度屬七級。
被告人劉某今年29歲,她自述説她和劉女士本來是朋友,當天劉女士提出想讓額頭變得更加飽滿,所以她才幫忙給劉女士打了兩針美容針,沒想到針剛打完,劉女士的左眼突然看不見東西了。她倆當時去了醫院治療,雖經多方求醫,先後花了十幾萬元,但還是醫治無效。
被害人劉女士提出的經濟賠償要求總額69萬餘元。在宣讀訴狀時,她説眼睛做了多次手術,額頭潰爛,醫生告訴她,美容針劑當時流入了左眼的眼動脈血管,導致血管堵塞、造成失明。“快要結婚的男朋友也分手了,我現在沒什麼工作,一輩子看不見了……”她哽咽著説,這一次教訓十分深刻,她奉勸現場的女性朋友吸取教訓,一定要選擇正規的美容、整容機構。
公訴人在庭上指出,被告人劉某給他人打美容針並非偶然為之,多位證人證言表明,劉某以前也曾給人打過美容針、瘦臉針等。出事後,劉某的確陪同劉女士就醫、付診療費,但在與劉女士協商賠償金額未果的情況下,逃匿外地,經公安機關網上追逃,去年6月在杭州被抓獲歸案。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劉某在未取得醫師執業資格的情況下,擅自從事醫療活動,情節嚴重,應當以非法行醫罪追究其刑事責任。經過2個多小時的庭審,審判長宣佈休庭,案件將擇日宣判。(記者 高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