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消協發佈的資訊顯示,網際網路成汽車業一種常態化的銷售渠道,網際網路汽車廣告投訴案件中,24.06%利用網路進行虛假宣傳,具體上:實際配置和性能與網路宣傳不符,佔31.0%;宣傳促銷方式與實際不符,佔28.6%;利用微信等方式幫助宣傳,商家不兌現承諾,佔19.0%;二手車已行駛里程或過戶等資訊與網路宣傳不符,佔9.5%。
2016年12月-2017年1月期間,中消協共採集網際網路汽車銷售廣告15.8萬條,涉及廣告主共8340家。從採集的網際網路汽車廣告的發佈時間來看,大多為最新發佈的廣告,其中2017年1月份發佈10.4萬條,2016年發佈4.7萬條,2015年發佈7348條。
中消協對數據分析調查顯示,東部地區網際網路汽車廣告發展繁榮。東部地區網際網路汽車廣告量為8.1萬件,佔全國的51.5%。廣東、江蘇、浙江三省的網際網路汽車廣告過萬條,分別為1.6萬條,1.6萬條和1.1萬條,分別佔全國網際網路汽車廣告的10.4%,9.9%和7.1%。
發佈網際網路廣告數量前三十位的汽車品牌廣告數量佔比達到78.8%,前十位的汽車品牌廣告數量佔比達到43.4%。發佈廣告數量較多的汽車品牌中,大眾、別克、豐田位於前三位。
超一成汽車網際網路廣告主涉嫌無照經營。採集的網際網路汽車廣告涉及企業共8340戶,與工商部門國家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數據匹配後,共有1293戶企業未匹配上登記資訊,涉嫌無照經營,佔比為15.5%。未匹配上登記資訊的企業14.9%集中在廣東省,佔比最高;其次是北京市,佔8.5%;江蘇第三,佔7.6%。
未匹配上登記資訊的企業涉及的汽車品牌中,本田、日産、豐田三個日係品牌排前三位,佔比分別為13.5%、11.7%、9.8%,合計佔比超過三分之一;其次是現代,佔比5.3%。
此外,未匹配上登記資訊的企業戶均發佈近20條廣告,九成以上與價格有關,其中四分之三的廣告明確有價格優惠,直降,購車優惠多少元等內容,另有4.8%的廣告以購車有禮品贈送等來吸引消費者,還有4.0%的以熱銷、車源充足、現車等為廣告主要內容;不足1%的廣告涉及購置稅等問題,主要從購置稅全免、購置稅減半等方面來促銷。
中消協稱,新廣告法出臺後,廣告用語中對“最”字的使用更加謹慎,未匹配上登記資訊的企業廣告中涉及“最”字的有3314條,主要是價格最低多少起,最多或最高優惠多少元等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