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之聲《全國新聞聯播》報道,中共中央、國務院日前印發《關於穩步推進農村集體産權制度改革的意見》,對農村集體産權制度改革作了總體部署。農業部今天表示,將用3年左右時間基本完成集體資産清産核資,用5年左右時間基本完成農村集體産權制度改革。
數據顯示,目前我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擁有土地等資源性資産66.9億畝,各類賬面資産2.86萬億元,大體上全國平均每個村資産500萬元,東部地區的村資産近千萬元。如何將沉睡的集體資産變為農民實實在在的收益?農業部部長韓長賦表示,增加農民財産性收入正是農村集體産權制度改革的重要出發點。改革集體産權制度把集體的經營性資産確權到戶,實現農民對集體資産佔有使用和收益分配的權利,有利於拓寬農民的增收新渠道,讓農民共用農村改革的發展成果。一些先行地區,特別是沿海一些地區已經開展這項改革。到2015年底,全國已經有5.8萬個村、4.7萬個村民小組實行這項改革,已累計向農民股金分紅近2600億元,2015年當年分紅411億元。
《關於穩步推進農村集體産權制度改革的意見》中要求,對集體所有的各類資産進行全面清産核資,健全臺賬管理制度,從2017年開始,力爭用3年左右時間基本完成。在此基礎上,將經營性資産以股份或份額形式量化到集體成員,有序推進經營性資産股份合作制改革,力爭用5年左右時間基本完成改革。韓長賦指出,改革之所以聚焦經營性資産,是因為這一領域突出反映了當前問題。
農業部副部長陳曉華補充,為防止外來資本的侵佔,現階段開展農村集體資産股份合作制改革,要嚴格限制在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為了保護農民的利益,特別是防止外部資本的侵佔,文件明確兩點:第一,改革的範圍嚴格限定在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第二,股權的流轉不得突破集體經濟組織的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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